科创板强化市场约束和中介责任

证券日报2018年12月03日09:00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朱宝琛 

记者了解到,在12月1日,上交所召集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士提出的其中一点建议是,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始终遵循市场化原则,统筹考虑发行上市、持续监管、交易机制、退市和减持等关键制度。

事实上,自提出科创板以来的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业界对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的讨论就未停过。

上交所总经理蒋锋日前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目标包括: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提高对不同投票权架构和企业盈利情况的包容度;投融资双方都能形成比较明确的上市标准和时间预期;从发行到退市环节严格执行规则并强化市场约束,强化中介责任,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加大基于信息披露的执法和监管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健全投资者保护和救济机制;引导境内外长线资金入市,通过立项调节机制改变“牛短熊长”的现状,真实反映国民经济的正向发展;积极探索和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为进一步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同时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引导社会有效资本投入到科创含量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中,使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紧密的结合。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成长性高的科创企业注入源头活水。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同时即将成为连接科创、科技创新者和投资者的枢纽环节。提高和改善投资者回报,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亿宸资本创始人、董事长马卫国认为,设立科创板,给了科创型企业一个新的希望和奋斗的平台。不少处在研发期、成长期的科创型企业,可能还尚未盈利。因此,在企业筛选上,一定要避免把量化指标定得过高,这会导致企业和投资者积极性降低,警惕将科创板办成仅服务“独角兽”的交易平台。

“希望在科创板看到的是行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这应该是更公允的衡量方法。”马卫国表示,对于商业模式推动型的企业要谨慎推荐,门槛不高,容易被复制,除BAT外,模式型的公司很难长期持续发展。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称,科创板建设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限制性规定尽可能少。在上市门槛方面,硬性标准可以参照主板或者新三板,但门槛肯定要低一些,比如盈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主营业务占比、估值、现金流等这些财务指标。更为重要的是,突出“科创”的属性,企业一定是代表未来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满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特征(或部分满足)。

“在交易机制方面,比如涨跌停板制度、合格投资者要求等,都可进行新的尝试。”邵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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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