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9月07日15:34分类:三板

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根据2013年12月13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但由于管理部门对“比照”两字的理解和解读不同,所以造成了去年底的新三板二级市场征税矛盾。

去年下半年,有投资者反映其于2017年8月在二级市场交易了新三板股票圣迪乐村(832130)的股票,股票公司所在地的四川省梓潼县地方税务局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随后又有投资者曝出多起同类征税情况,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一度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各地税局对此也说法不一。笔者认为若新三板二级市场征税,对低迷的新三板市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将可能是压垮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新三板二级市场免征个税的靴子落地,投资者对新三板投资和新三板未来的信心大大增强。市场人士此前认为财政部或者税务总局将对此下达通知或文件,但最终是由最高规格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来出台政策,可见规格之高、意义之大。

笔者认为,国务院正式明确免税是既国务院49号文之后的新三板又一重要历史里程牌事件,让新三板投资者打消投资的后顾之忧,极大地稳定了新三板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决心。政策有望实现“投资者愿意投敢于投”,也将促进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活跃,刺激新三板二级市场的复苏,逐步缓解新三板的流动性困局。

最后,笔者认为,交易免征个税将是政策利好的开端,新三板改革有望在最高管理层的关注下加速推进和深化。随着未来政策红利的逐步落地,新三板将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更有效地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免责声明:本网刊登专栏作家投稿,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曹梓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