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批准18家风险管理公司成为做市商

证券日报2018年09月07日10:12分类:市场动态

见习记者 王 宁 

9月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向业界发布了首批18家风险管理公司作为做市商机构,这也预示着铜期权上市进程正有序推进。

根据公告,上期所铜期权18家做市商分别为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五矿产业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祈德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良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银河德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鲁证经贸有限公司。

上期所相关人士表示,做市商作为期货与期权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在现行指令驱动的电子化交易模式下,采用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较符合我国期货市场的特点,即对拟采用做市商制度的品种引入多个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从境外主要交易所的经验来看,做市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格管理、权利义务和风险控制。

上期所制定做市商规则过程中,借鉴了境外相关交易所的经验,同时结合国内市场实际进行设计,提高做市商做市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同时,上期所还一并发布了《关于发布阴极铜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的公告》。根据公告,本次发布的合约及规则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期权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其他配套实施细则修订案。

铜期权将于9月21日挂牌交易。从本次发布的内容来看,铜期权采用欧式行权方式,期权行权与履约后获得期货持仓,便于期权行权、持仓和对冲管理;到期日结算前,上期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的实值期权持仓进行自动行权处理。上期所对期权实行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及风险警示等制度。期权上市初期采用传统保证金模式,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限仓方式采用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的模式;期权涨跌停板幅度与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强行平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交易限额制度以及风险警示制度与期货市场相类似,能够有效防范期权与期货市场的风险。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铜期权上市将为相关产业企业提供更多可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也将进一步丰富我国商品衍生品市场层次,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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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