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一周回顾丨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半年见成效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7月30日15:32分类:三板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丨新三板市场一周回顾2018/7/23-2018/7/27

一、市场行情

截至7月27日,新三板成指收于1003.53点,本周上涨0.25%;新三板做市指数收于816.82点,本周下跌0.16%,指数仍处于弱势行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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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hoice,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二、挂牌、摘牌与转板

截至7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1112家,其中,做市转让1239家,集合竞价9873家;创新层挂牌企业938家,基础层挂牌企业10174家;总股本6554.39亿股,流通股本3543.44亿股。根据Choice数据库统计,本周新三板市场共新增挂牌企业17家,新增总股本45367.81万股,新增流通股本8510.73万股。

本周新增挂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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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hoice,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本周新三板摘牌企业30家,全部为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本周无过会和转板上市企业。

三、市场定增

本周共有32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预计新增发股票共计28,291.75万股,预计募集资金共计16.41亿元,其中融资规模最大的企业为诺泰生物(835572.OC),计划通过发行2376.79万股来募集2.564亿元资金。本周共有2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实施定增,发行股份7,812.51万股,募资总额为3.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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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hoice,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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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hoice,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四、市场交易

本周共有1261家挂牌公司完成交易,其中做市转让企业593家,集合竞价企业568家。从成交情况看,本周新三板市场共成交47002.16万股,成交金额181351.94万元。其中做市转让企业和集合竞价企业分别成交16401.50万股和30600.66万股;对应成交金额分别47483.75万元和133868.18万元。

本周新三板市场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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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股转系统,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本周挂牌企业股票成交金额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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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股转系统,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五、市场并购

根据Choice数据统计,本周共发布2起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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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hoice,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整理

六、重大事件回顾

1. 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半年见成效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 自新三板1月15日实施交易制度改革,至今已有半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昨日发布信息总结认为,新交易制度运行半年来,虽然市场成交量、成交金额同比有所下降,但总体上看,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有所提升,改革符合制度设计预期,这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三板此次交易制度改革,将原协议转让方式优化调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巩固优化做市转让方式,并为全部股票统一配套盘后协议转让。市场运行质量提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挂牌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允性显著提升;二是市场交易秩序明显规范,异常交易、极端价格大幅减少;三是做市转让制度优势得以发挥,盘后协议转让需求得到满足。

异动股由172只降至1只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改革实施半年来的市场运行效果显示,新三板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

具体而言,首先,市场定价功能显著提升,集合竞价股票估值水平持续向好。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已产生集合竞价成交价的股票中,估值畸高、畸低的股票数量下降13.47%;一级市场发行价格较发行预案公告日前收盘价的偏离程度收窄,其中偏离程度在10%以内、20%以内的发行预案数量占比为 30.33%和41.23%,分别较制度改革前提升4.79个百分点和3.02个百分点;集合竞价股票买卖价差有所收窄,平均买卖价差为12.45%,较原协议转让股票下降6.19个百分点;盘后大宗交易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金额占比为25.78%,以当日收盘价上下10%区间内成交的金额占比为59.76%。盘中交易价格对盘后成交的指引效应显现。

其次,集合竞价方式下成交价格稳定性明显提升。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股票当日收盘价较前一日收盘价波动幅度降至10.71%,较原协议转让股票下降6.19个百分点,成交价格波动率下降,1月至6月集合竞价股票逐月收盘价平均波动幅度始终保持在10%附近,成交价格稳定性持续向好。新交易制度实施后,日内振幅在10%以上且该情形累计发生超过20个转让日的异常波动集合竞价股票仅出现1只,改革前,这类股票多达172只,异常波动股票数量明显减少。

第三,市场成交效率持续改善。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集合竞价股票数量申报成交率升至11.67%,与原协议股票定价申报成交率相比,提升2.21个百分点,从趋势看,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成交率整体呈上升趋势,6月达到12.33%,较1月提升2.35个百分点。集合竞价方式下,投资者订单拥有价格改善机会,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有32.29%的投资者订单得到了价格改善,平均价格改善幅度为4.73%,价格改善效果明显。

“乌龙”交易行为有效避免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信息还分析认为,伴随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完善,新三板市场操纵成本和操纵难度大幅提升,交易秩序明显规范。

一是原协议转让方式下的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集合竞价方式下,订单通过一定竞争形成成交价格,提高了试图以极端价格成交的操纵成本。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1分钱极端价格成交被完全杜绝;以操纵股价方式进行的非法销售行为,因操作难度的增加而明显减少;以定价申报、点击成交为获利基础的“钓鱼单”行为,亦因交易方式的改变而被彻底杜绝。

二是成交方式和订单类型得以简化,投资者“乌龙”交易行为得以有效避免。集合竞价制度实施后,原协议转让方式下三种订单类型变化为一种订单类型,避免了因订单类型复杂、投资者误操作而被抢单的“乌龙”交易行为,投资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做市股票收盘价抗操纵性得到提升。本次交易制度改革将做市股票收盘价优化调整为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调整后的做市收盘价较当日盘中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偏离幅度下降近25%,做市股票收盘价的抗操纵性大幅提升。

做市转让方式优化

为解决市场广泛关注的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大宗交易需求无法实现问题,此次交易制度改革为做市股票配套了盘后协议转让制度。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改革实施半年来,制度实施的效果十分明显。

具体体现在下述两方面:第一,做市大宗交易需求得到满足。新交易制度实施后,原做市盘中单笔成交10万股或100万元以上的疑似约定交易,由制度改革前的日均2013.21万元下降到日均164.25万元,同时,做市盘后协议转让日均成交金额达5203.27万元,是原盘中疑似约定交易投资者真实交易需求的5.17倍。特别是原做市挂牌公司收购难问题亦通过盘后大宗交易得到有效解决。截至6月底,做市挂牌公司已完成的收购事项中,基本全部通过盘后大宗交易实现交割。原做市股票因收购实现障碍被迫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困境不复存在。

第二,投资者大宗交易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其交易成本亦明显下降。原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约定交易通过盘中做市商“倒手”成交实现,需额外负担做市商报价价差成本。新交易制度实施后,投资者通过盘后协议转让直接成交,无需再额外负担做市商报价价差成本。

2.新三板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 做市制度优化改革有望加速。

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流动性未见明显扭转,成交量及金额下滑明显。不过,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提升。全国股转公司指出,半年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挂牌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允性显著提升;市场交易秩序明显规范,异常交易、极端价格大幅减少;做市转让制度优势得以发挥,盘后协议转让需求得到满足。

不过,做市商退出做市步伐加快。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交易制度实施后,市场运行质量有所提升,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加快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

价格发现功能改善

数据显示,截至7月24日,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共成交140.18亿股,成交额493.58亿元,交易量大幅缩水。去年同期成交219.18亿股,成交额为1245.51亿元。

从月度交易数据看,除1月份外,今年上半年单月成交额均不足80亿元,月成交均价为4.05元/股;2017年全年,单月成交额最低在120亿元以上,月成交均价为5.68元/股。

尽管交易数据不甚靓丽,但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新三板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

首先,市场定价功能显著提升,集合竞价股票估值水平持续向好。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产生集合竞价成交价的股票中,估值畸高、畸低的股票数量下降13.47%,集合竞价股票买卖价差有所收窄;盘后大宗交易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金额占比为25.78%,以当日收盘价上下10%区间内成交的金额占比为59.76%。盘中交易价格对盘后成交的指引效应显现。

其次,集合竞价方式下成交价格稳定性明显提升。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股票当日收盘价较前一日收盘价波动幅度降至10.71%,较原协议转让股票下降6.19个百分点,成交价格波动率下降。1月至6月,集合竞价股票逐月收盘价平均波动幅度始终保持在10%附近,成交价格稳定性持续向好。日振幅在10%以上且该情形累计发生超过20个转让日的异常波动集合竞价股票仅出现1只。交易制度改革前,这类股票多达172只,异常波动股票数量明显减少。

此外,成交效率持续改善。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集合竞价股票数量申报成交率升至11.67%,与原协议股票定价申报成交率相比,提升2.21个百分点。从趋势上看,集合竞价股票申报成交率整体呈上升趋势,6月达到12.33%,较1月提升2.35个百分点。

遏制操纵市场乱象

随着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完善,市场操纵成本和操纵难度大幅提升,交易秩序明显规范,此前多次出现的诸如“一分钱”交易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2017年2月,全国股转公司对频繁参与“一分钱”交易的“姜素华”账户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其自2016年5月起多次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买入挂牌公司股票,且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多份警示函后仍明知故犯。

随着原有协议转让调整为集合竞价,订单通过一定竞争形成成交价格,提高了试图以极端价格成交的操纵成本。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一分钱”极端价格成交被完全杜绝;以操纵股价方式进行的非法交易行为,因操作难度的增加而明显减少;以定价申报、点击成交为获利基础的“钓鱼单”行为,亦因交易方式的改变而被杜绝。

“乌龙指”一度在市场上引发不小冲击。2017年3月9日,原本成交价为20.30元/股的宁波水表出现两笔1970元/股的协议转让,共成交2000股,合计成交394万元。随后宁波水表恢复20.30元/股的正常价格。据初步测算,此次“乌龙指”让买方账户损失近400万元。

随着新交易制度的运行,成交方式和订单类型得以简化,投资者“乌龙”交易行为得以有效避免。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表示,集合竞价制度实施后,原协议转让方式下三种订单类型变化为一种订单类型,避免了因订单类型复杂、投资者误操作而被抢单的“乌龙”交易行为,投资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除了集合竞价,新交易制度下做市股票收盘价抗操纵性也得到了提升。本次交易制度改革,将做市股票收盘价优化调整为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调整后的做市收盘价较当日盘中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偏离幅度下降近25%。做市股票收盘价的抗操纵性大幅提升。

推进做市制度改革

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做市指数持续下探,做市商退出做市股票明显增多。数据显示,截至7月24日,新三板做市指数收于817.16点,较年初下跌174.48点,跌幅17.53%。继去年年底跌破1000点基准点以来,4月20日新三板做市指数收于899.10点首次跌破900点,做市指数将在何点位筑底尚未可知。

今年以来,91家做市商共退出各类标的1132次,而2017年全年做市商退出标的总次数仅917次。不少做市商压缩做市规模。例如,兴业证券年初共为254家企业提供做市服务,数量位居第一。截至7月23日,兴业证券仅为137家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减少了117家。

某大型券商做市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不少挂牌企业做市积极性减弱,有的做市企业质量不符合券商筛选要求,公司做市部门业绩压力大,今年以来新增标的很少,做市企业数量较年初减少超过30家。

有的券商则加大布局。第一创业证券做市部总经理高枝宝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今年将在做市资金和人员配备上继续投入,对做市业务保持积极态度。“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并不会带来交易量的巨大改观,券商选择标的时需要耐心。市场处于低点有利于识别企业质量好坏。”

对于做市商退出做市股票的原因,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做市商主动调整做市策略;部分做市企业因拟IPO、控制股权结构等因素主动变更转让方式或摘牌,导致做市商被动退出做市。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以深化分层为抓手,持续推动市场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新三板市场良性运作。同时,加快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推出做市商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做市商功能充分发挥,扩大做市商队伍,丰富做市商类型,进一步促进做市制度健康发展。

3.“同股不同权”上市竞速赛 新三板探路境内制度试验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市场有关同股不同权的讨论在近一两周再次升温。

先是上周,沪港深两地三家交易所就是否在港股通中纳入同股不同权公司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在一定的过渡期后再重新考虑纳入的问题。

事实上,经历年初两地交易所争相引入同股不同权后,如今各方看待同股不同权制度有了一些变化,谨慎的态度占据上峰。

港交所7月25日表态称,将暂时不会按原定计划就容许企业持有不同投票权咨询市场。

境内资本市场方面,一些变化也在发生,试点创新企业通道因为多种原因推进不及预期后,记者独家了解到,三板市场或将再次成为制度的试验田,试点同股不同权的制度。

各方谨慎对待

“小米推迟在A股市场发行CDR时是各家交易所争夺同股不同权制度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后,市场各方又重新来看待同股不同权。”7月25日,一位海通证券投行部人士接受采访时认为。

正如该人士所说,沪深交易所决定暂时不在港股通中纳入小米集团(01810.HK)便体现了现阶段监管态度的变化。

在此之前,少数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通过试点创新制度进入境内资本市场几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相关的监管体系,规则制度都已经基本搭建完成,但最终小米作为首家同股不同权的尝试方按下暂停键也引发了市场的重新思考。

“制度搭建完成是一方面,而真正运行起来又是另一方面,在没有实践的情况下,让市场贸然接受同股不同权制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前述海通证券人士表示。

因此,沪深交易所公布了调研中一些机构和投资者的态度,处处体现市场的谨慎情绪:“内地投资者尚未真正接触过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对于这些产品的复杂度、风险缺乏了解,相关投资者教育也尚未准备,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市场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应待此类公司在港有一定数量和市场运行基础后再考虑让内地投资者参与。”

谨慎对待同股不同权的不仅有沪深交易所,MSCI也表态将持续关注和向市场投资者咨询同股不同权的课题,但暂时先不将小米集团首家港交所同股不同权的企业纳入指数。

事实上,7月25日,港交所抛出将推迟就容许企业持有不同投票权咨询市场的表态。

对于推迟的原因,港交所方面解释道,“港交所已就扩大现有《上市规则》第8A章、以容许企业持有不同投票权的建议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取得显著进展。然而,由于不同投票权上市机制只是最近才实施,港交所认为就扩大该机制的问题应再深入考虑,并将继续与各持份者沟通,冀达成更广泛共识。因此,港交所决定暂时不会按原定计划展开公司企业持有不同投票权的市场咨询。”

这意味港交所方面对扩大同股不同权的范围持谨慎态度。

新三板或成试验田

境内资本市场除现阶段对同股不同权公司持有谨慎的态度外,在推进同股不同权这一制度的选择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就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新三板或将再次扮演改革试验田的角色,试点同股不同权的制度。(新三板方面称之为差异化表决权架构)

事实上,由新三板市场进行制度试验并非监管层临时起意的决定。早在2018年1月,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公开表示,2018年全国股转系统要发挥新三板的“试验田”功能,力求差异化表决权架构企业的挂牌、融资等在新三板率先实现。随后,全国股转系统的高层出席相关活动时屡次提到相关内容。

近期,新三板推进差异化表决权制度也就是同股不同权的速度正在加快。

记者了解到,上周陆续有新三板企业收到了一份名为《新三板新科技企业设置差异化表决权结构需求调查问卷》共计11项问题。

问题直指企业在融资时股权被稀释以及是否采取防止股东股权稀释举措等,并最终在问卷最后提出三项同试点有关的问题:

如果出台新的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公司愿意采取何种措施;如果出台新业务规则,允许公司以章程形式对所有股东有效的表决权委托,公司是否愿意参加试点;如果出台新业务规则,允许公司发行区别于普通股的、一股多于表决权的超级表决权股,公司是否愿意参加试点。

7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举行针对差异化表决权架构的研讨会,邀请监管层,市场研究机构以及学者多方来论证该制度在新三板市场的可行性。多方的情况显示,由新三板试点同股不同权制度已经箭在弦上。

对于新三板可能会试点同股不同权制度,一位市场人士表示:“新三板市场的基础制度设计可以很好对接新经济企业的需求,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方面,新三板具有天然优势。目前万家挂牌企业中,占比七成以上的是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是新三板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试点推行同股不同权制度也是有相应土壤的。”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如果新三板推行差异化表决权,前期试点企业的门槛设置也会比较高,对于企业所属行业范围也会做出相应的限制。总而言之,差异化表决权最先吃螃蟹的一定是新经济企业。

不过,也有企业对新三板试点差异化表决权制度提出了一定的疑问,北京地区一家企业董秘7月2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讲道:“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尝试很有意义,但我们关心的是,如果企业参与了试点的话,是否会出现以往‘三类股东’的情形,在转板到A股或者去其他资本市场的时候面临制度不衔接的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文内容和图表为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提供并授权中国金融信息网发布,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权威的新三板信息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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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