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股债“双熊”

证券日报2018年06月30日16:05分类:市场动态

2018年4月份,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资管产品颠覆式监管正式落地,金融去杠杆全面铺开。2018年6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不会因违约潮停止金融去杠杆,监管层态度可谓异常明确、坚决。

2018年5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将所有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授信业务均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框架,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进行监管。未来银行之间、银行及非银之间相关风险暴露将统一计算,限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引导银行回归本源业务,弱化同业,资金来源与渠道收窄。

目前正处于政策的磨合期,资管新规出台后细则尚在酝酿,大部分金融机构仍在观望,对非高资质主体表外融资需求及自身的债券投资需求均在短期内表现疲软。

资金市场整体收紧,考验企业现金流及再融资能力,表外融资到期情况影响颇大,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对融资摩擦做好预案。同时,改变以融促建的建设模式,不进行盲目投资扩张;改变重资本、高债务的业绩增长方式,注重增长质量。

金融机构也应做好摸底、排查,提前做好沟通;对新增业务应持谨慎态度,尤其是对于融资规模大、财务杠杆高、股权质押比例高的融资人;在融资用途上,支持用于企业主业生产经营所需,谨慎支持跨行业并购,不支持企业资本运作。

股票质押业务多为大股东融资,用途以体外培养或项目建设为主,期限较长,资产装入上市公司难度不低,短融长用情况明显。短期小额融资续作困难也会发酵成整体事件。债券融资主要是中长期限,目前尚好,但要注意近期到期债券的偿付及后续融资情况。企业主要是通过合理的长期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将融资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杜绝短贷长用的情况,并尽可能地将表外融资回表。金融机构需关注融资结构中非标融资、短期融资占比高又不符合回表条件的债务主体。在政策支持的背景前提下,探索债转股、股债结合等多种资金支持模式。

近期股、债双市的负面信息来看,部分行业风险爆发比较集中,如环保工程、园林施工、房地产、化工等,个别风险事件经舆论放大,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了一定影响,行业整体融资困难,但细看行业,仍有不少优质企业属于行业的中流砥柱。

对企业来说,在扎实自身发展的同时,仍应尽量避免在风口期进行大规模融资安排等,对融资时间、金额进行合理规划,以免被行业负面所累。

金融机构则在提高行业关注度的同时不应一刀切,要在尽调更加详实的基础上对行业内龙头企业仍应支持。

目前市场调整明显,资金向优质企业、国企集中。债市风险偏好较2017年明显下降,AA及以下评级的债券发行困难,2018年前5月约6000亿元信用债净增量中,AA及以下评级减少约1100亿元,大部分增量集中在AAA级。

上市民企、发债民企已属行业龙头,政策宽松期为各机构争相合作对象。但目前,此类企业通过发债、股票质押进行融资已不再容易,需及时转变观念,审慎对待一度被看轻的表内信贷。

金融机构不能因噎废食,在关注外部评级的同时,仍应重视对单个主体、项目的自主风险判断,充分发挥自身风控部门的风险识判能力,挖掘优质主体,通过产品结构设计、添加增信措施等方式,为优质企业提供稳定支持。

对于企业来说,要坚持诚信、合法经营,投机取巧换来的只能是企业的重创及相关人员的刑罚。

金融机构则应更加关注企业及股东的信誉,更加注意其过往的资信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

(刘长、王霄系民生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高级评审经理,朱金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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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