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审阅上市发行人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情况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5月19日13:37分类:港股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李滨彬)港交所18日刊发报告,详述其审阅上市发行人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结果。这次审阅随机挑选400名发行人所作的披露进行分析,该批发行人的财政年度年结日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样本发行人)。

整体来说,样本发行人高度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但报告质素参差。有部分发行人报告水平十分优秀,内容详尽、清晰。但有部分发行人似以「例行公事」的态度编制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审阅结果表明,《指引》共就11个层面订有披露要求,逾八成被审阅的样本发行人报告已遵守了9个或以上层面的披露要求,94%样本发行人遵守7个或以上;资源使用的遵守比率最高(98%),产品责任遵守比率则最低(73%)。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质素,并让发行人从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中受益,港交所建议发行人可考虑在报告中包含这些重要资料:发行人或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承担和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方针,及它们与发行人业务之间的关连;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的评估及厘定,以及董事会如何确保设有适当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权益人的参与过程,这是重要性评估至关重要的一环,能鼓励公司及董事与权益人保持沟通。

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说:今年是发行人首年须按『不遵守就解释』的准则汇报其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所以联交所此次特别审阅了他们的汇报情况,发行人的合规水平令我们深感鼓舞。随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日益重要,投资者对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的期望会越来越高。我们日后亦会继续定期审阅发行人在这方面的汇报工作,希望帮助香港上市公司不断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水平,以符合权益人的期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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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