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护航 深圳证券调解中心和谐化解资本市场纠纷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4月24日17:19分类:市场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彭春燕)记者近日从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了解到,近期调解中心圆满化解了纠缠多年的长园集团控制权之争。这只是该证券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调解成功办结案件中的一件。在“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的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驾护航下,证券调解中心已妥善解决了大量资本市场纠纷咨询。截至2017年年底,证券调解中心已办结案件540宗,调解成功率近93%,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和市场机构的认可。

 发挥多个独创优势 “四位一体”机制实现定纷止争

为有效防范、和谐化解资本市场纠纷,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等机构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发起设立证券调解中心,于2013年9月正式开始运作,并首创了“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的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四位一体”机制使证券调解中心与专业仲裁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等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在仲裁、自律和监管的保驾护航下,证券调解中心调解能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据悉,“四位一体”机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独创优势。

一是坚持独立和公正原则。证券调解中心作为独立设立的事业单位,其理事会、秘书处依证券调解中心章程独立运作。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更易获得当事人特别是投资者信赖。

二是强调专业性和行业惯例。证券调解中心调解员全部为来自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士。他们不仅具备良好的公信力、调解能力和职业操守,而且熟悉行业规则和运作模式,能够针对行业特点和专业问题开展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

三是以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为中心。证券调解中心受理中小投资者调解申请,不收取调解费用。

四是调解结果具有可强制执行性。通过证券调解中心调解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的对接机制,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按照和解协议内容依法快速作出仲裁裁决,使和解协议内容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可以在全国以及《纽约公约》157个缔约国(截至2017年3月)得到承认和强制执行。

五是充分体现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仲裁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或证券调解中心可将相关情况告知行业自律组织或监管部门,列入诚信档案。对拒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和解协议的会员,行业自律组织或行政监管部门可根据行业自律规范进行惩戒。

实践证明,证券调解中心“四位一体”机制能够和谐化解资本市场矛盾,实现定纷止争。

调解成功率超九成 亮点频现

据介绍,证券调解中心自2013年正式运作以来,已妥善解决了大量资本市场纠纷咨询。特别是2015年7月份我国证券市场剧烈波动后,证券调解中心接到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纠纷投诉数量激增,证券调解中心及调解员都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妥善地解决了多起纠纷。

截至2017年年底,证券调解中心受理各类咨询共计2582宗(其中,2013年3宗,2014年130宗,2015年722宗,2016年987宗,2017年740宗)。咨询数量呈上升趋势,咨询当事人涉及深圳以外地区占比超过70%,证券调解中心在全国资本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趋扩大。

在“四位一体”机制作用下,证券调解中心正式受理的咨询和调解案件大部分得到妥善解决。截至2017年年底,证券调解中心已办结案件540宗。其中,调解成功498宗,调解成功率近93%。和解金额合计逾人民币5.66亿元,成功化解了资本市场诸多矛盾。

近两年证券调解中心工作亮点颇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25,简称“长园集团”)与其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30,简称“沃尔核材”)因控制权之争纠缠四年之久,对抗激烈,引发广泛关注。2017年底,在深圳证监局的引导下,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证券证券调解中心调解。通过为期约半个月的调解工作,双方于2018年年初签署了关于妥善化解控制权之争的《和解协议》,,基本结束双方的控制权争夺。这是27年来A股市场上首例经调解化解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这一案例为境内外其他控制权争夺案例探索了新的纠纷解决模式。

另外,涉全国380余名投资者、争议金额达数亿元的某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违约纠纷事件,在证券调解中心的努力下,于2017年年中有了较为圆满的结果。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国已有300多名投资者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金额逾五亿元。

鉴于证券调解中心在资本市场纠纷解决领域所取得的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此前出台《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证券调解中心纳入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调解组织。  

多管齐下致力打通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我国证券市场散户多,股民分布地域广,中小投资者存在着行权难、参与纠纷调解难、诉讼难、维权成本高等现实困境。针对市场需求和投资者的迫切需要,证券调解中心一直积极探索投资者权益教育与保护新方式,推动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而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证券调解中心积极参与投资者保护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在辖区内搭建投诉和调解对接机制,妥善调处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证券调解中心还积极组织调解员代表与监管部门座谈,通过座谈,监管部门听取了参与过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体会和意见,了解到调解过程和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及机构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监管机关据此有针对性地督促机构改进。这个做法得到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关注和肯定。

为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拓展投资者教育渠道、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证券调解中心联合理事单位共同开通了“深圳投资者服务”微信公众号,投资者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只要关注该公众号,即能轻松获取证券调解中心简介、联系方式和精选案例。

自成立以来,证券调解中心还积极开展、参与各类座谈交流及培训活动,向市场主体积极推广“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经统计,证券调解中心通过据统计,证券调解中心通过座谈交流、沙龙研讨、宣讲培训等方式,共进行了数百次宣传推广活动,有效覆盖人次达万余人。

证券调解中心密切关注市场需求,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及中国内地和香港基金互认业务的开闸,证券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赴港与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工作交流,致力于探讨跨境资本市场业务纠纷的解决,努力补齐资本市场现有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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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