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风险 多地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证券日报2017年09月19日09:05分类:市场动态

见习记者 孟 珂

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共同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之后,多地监管部门行动起来,重拳打击虚拟货币和ICO(首次代币发行),导致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大限”已至,面临全面取缔。

9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比特币等各种基于区块链技术、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无法承担价值尺度、支付工具和储藏手段的货币功能,没有权威的国家信用的支撑,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央行将代币发行准确地界定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是一种公然的、赤裸裸的挑战央行权威、挑战国家铸币权的行为,被取缔是迟早的、理所当然的,是绝对正确的。

据了解,北京市金融局已于9月15日约谈辖内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正式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各交易场所最晚应于当日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而在上周,上海市金融办也已经开始对辖内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下达“口头指令”,关停交易平台,使其退出市场。截至目前,根据监管给出的60家平台列表,大多数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都下架了ICO代币。值得关注的是,火币网、OKCoin币行以及比特币中国,这三家国内最大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已经宣布将停止交易。

谈及全面取缔虚拟货币交易的意义,王军认为,一是有利于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真正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宗旨;二是维护了正常的金融货币秩序,加强了对这种非官方的“类数字货币”的有效监管;三是有利于打击挂着高科技羊头、卖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交易活动的狗肉,有效遏制了打着“创新名义”的投机炒作和金融骗局,保护储蓄者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抑制了虚拟资产的价格泡沫,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王军还特别强调,“此次央行取缔的是比特币等代币的交易,以及代币的ICO,而非简单地取缔比特币。对于近些年在全球范围内风生水起的各类准数字货币,对待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创新,在确保严格监管、不留死角的同时,也需对创新保持一定的宽容态度,不要因噎废食,一棍子打死。要追随创新的步伐,加快监管创新和监管协调。为此,对于此类金融科技的创新,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监管沙盒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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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