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停”自查公司监管部门复查非常重要

证券日报2017年09月08日08:43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特停,主要是用在新股上市被过度爆炒的时候。

安 宁

作为沪、深交易所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停牌核查(简称“特停”)已成为抑制市场爆炒题材股的重要手段。近日,市场中一些特停的次新股不断增多,特别是特停复牌后又再度特停的股票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笔者发现,绝大多数特停的股票在自查后基本都没有查出问题。那么,特停自查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呢?只是起到“降温”的作用吗?如果企业自查不能查到什么,但股票仍暴涨暴跌,那么,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也是非常必要的,对特停企业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

特停,主要是用在新股上市被过度爆炒的时候。一般新股上市第一天不设涨跌停板的限制,波动幅度可能会很大,当涨跌幅度过大时交易所就会临时停牌控制和提示交易风险。在股市中,次新股其惊人的涨幅也成为了特停的主要对象。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里的股票异常波动停牌的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有上述情形的股票应该申请停牌。

可以看到,特停之后,多数个股炒作势头都能得到遏制,尤其此前“群魔乱舞”的妖股在特停之后都出现了一定的回落。

虽然特停在遏制炒作之风方面效果明显,但是,特停也存在标准不明确、让市场无法形成稳定预期。

笔者认为,特停确实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也是纠正次新股等被疯狂炒作的一个有效手段,说明监管层对于打击炒作之风的态度趋严。但是,对于绝大部分特停公司自查阶段无实质性结论,复牌公告也流于形式,针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及时介入非常重要,因为实际上股价的异常波动不仅仅反映的是市场的情绪,还有公司经营层面或是信息披露方面透露出的细微变化,这都可能成为影响股价的原因,在公司自查没有问题的同时,监管部门的复查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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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