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制度保障住房刚需 利于稳定房价预期

证券日报2017年08月08日08:54分类:行业掘金

核心提示: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频频迎来重磅政策,最为瞩目的就是北京市住建委8月3日宣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频频迎来重磅政策,最为瞩目的就是北京市住建委8月3日宣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北京拟新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获得共有产权房的比例不低于30%。

方正证券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夏磊8月7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有产权房实质上是商品房的一种,是有保障功能的商品房,但在产权份额上由政府持有一部分,减少了购房人的压力。由于其产权分割更为清晰,日后北京新入市的自住房会逐渐被共有产权房取代。

记者梳理后发现,北京共有产权房的推出,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升级。根据《办法》规定,,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此外,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推出,透露出三个方面重要导向意义:一是提供了以产权制度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思路。虽然此前限购、限贷、限售、限离(离婚)等行政化政策对楼市调控能起到立竿见影作用,但却抑制了房地产正常的市场机制,且降低了场内流动性,这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带来一定的隐忧,长期下去也会给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最大的亮点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刚需购房、促进公平;三是准入条件更加严格、精准,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共有产权房的推出,其实早在上半年就已“剧透”过。今年4月份,住建部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而再早之前,住建部曾于2014年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政府供地缺乏激励的问题,有利于刺激政策扩大和落实供地计划,形成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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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