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操纵市场主体呈现“团伙化”特征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8月05日09:49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4日通报,证监会4月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目前,已有9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这批案件涉及的操纵行为呈现出行为人纠集违法团伙操纵市场等特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王都鹏、刘慧)中国证监会4日通报,证监会4月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目前,已有9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这批案件涉及的操纵行为呈现出行为人纠集违法团伙操纵市场等特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深入调查上述案件中发现,有些行为人纠集违法团伙、筹集巨量资金、使用大量账户轮番炒作“次新股”,还有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勾结私募机构涉嫌实施信息操纵。另外,有的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达到特定目的,操纵本公司股价。

近年来,操纵市场呈现新的违法特征:一是操纵主体“团伙化”,机构主体涉案增多。二是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问题突出。三是多种手法交织并用,短时间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发负面效仿,市场影响十分恶劣。

高莉说,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抓紧推进第二批案件办理,对违法主体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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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