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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控制权转让终止 上交所发函严查忽悠式转让

证券日报2017年07月28日08:59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2017年7月26日晚间,江泉实业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报记者 朱宝琛

2017年7月26日晚间,江泉实业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流产。对此,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永刚高度重视控制权转让事项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据悉,公司在披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告时,未披露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后续安排、正式协议签署须满足的条件等事项。经上交所问询,公司称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刘岩通过上海超聚金融持有10余家企业股权,且名下具有多套房产,近期有出售部分企业股权筹集支付本次购买公司股份价款的考虑。

而在公司披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上交所第一时间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高溢价转让的合理性,并要求公司说明受让方的履约能力等信息。7月26日公司披露终止公告后,上交所当日下发监管工作函,对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终止事项刨根问底,严查忽悠式转让,防止公司不当信息披露影响二级市场股价。

控制权转让事项,历来是上交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前期,上交所发布的监管问答中,对于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特别是高溢价转让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后续,忽悠式转让将成为上交所强化一线监管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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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