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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上市公司定增方案终止 约500亿元融资落空

证券日报2017年07月27日08:43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受再融资政策变化等原因的影响,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事项陆续宣布终止。

本报记者 桂小笋

今年以来,受再融资政策变化等原因的影响,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事项陆续宣布终止。据Wind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即2017年1月1日至7月26日,下同),今年共有33家公司的定增方案未能实施,包括主动终止和定增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

从融资情况来看,这33家公司的定增方案预计融资总额约为500亿元,筹划定增方案的目的多数是为了收购其他资产或项目的配套融资。

从这些公司终止定增的原因来看,政策变化是其中不容忽略的重要因素。有上市公司称,“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监管要求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董事会认真研究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众所周知,在此之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再融资审核按以下要求把握: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有上市公司称,“这些规定对公司的定增方案形成了影响,鉴于再融资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查阅公告可知,有多家上市公司为了推动定增发行,修正了自家公司的定增方案,但最终仍未能顺利实施。

除了被频频提及的政策原因,定增并购标的本身存在问题或核心条款未能谈妥也是终止定增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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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