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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场内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及种类

证券日报2017年07月21日09:31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从原生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s,又译为基础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

国泰君安期货 吴 泱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从原生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s,又译为基础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通常是一种金融合约(Contract),其价值依赖于原生的标的资产或标的指数。根据产品形态的不同,金融衍生品主要可以分为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四大类;根据标的资产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大致可以分为股权衍生品、利率衍生品、汇率衍生品和商品衍生品四大类;根据交易方式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又可分为场内衍生品和场外衍生品两大类。期货与标准化的期权属于场内衍生品,而远期、掉期与非标准化的期权属于场外衍生品。

场内金融衍生品,是指所有的买卖方都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其交易对象是交易所事先设计的标准化的金融合约。例如,交易所设计期货合约和标准化的期权合约,并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交易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并承担履约担保责任。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通常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相较于场外衍生品,场内衍生品的交易管理更为严格,是衍生品市场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石。

其中,交易所是场内衍生品交易的组织者和市场管理者,它通过制定场内交易的各种规则,监督市场的业务操作,保证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进行。举例来说,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这些期货品种都是场内金融衍生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是这些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组织者与市场管理者。中金所制定了这些金融期货的标准化合约,创建了完备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制度,包括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括操作指引与实施办法)、中金所会员管理办法、金融期货交易规则、交易细则、结算细则、交割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违约处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规则,并在交易、结算、风控等方面实施交易保证金、当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大户报告等制度,从而确保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等场内金融衍生品交易平稳有序地运行,充分发挥金融衍生品在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市场功能。

自2010年以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场内金融衍生品相继上市,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以国债期货为例,自2013年上市以来,国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在维护固定收益市场稳定等方面起到显著的积极作用。国债期货为债券现货市场提供规避利率波动风险的手段和工具,增强了债券市场的弹性和韧性;同时,国债期货一定程度上还提升了国债现券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健全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另一方面,与国际主流的市场主体相比,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还仅处于起步阶段。在国际市场上,场内金融衍生品不仅涵盖了股权、利率、汇率等各领域,且期货、期权等产品形态完备。与之相比,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还只有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两个产品线的五个品种,发展时间也较短,还难以完全满足各领域的风险管理需求。如何为实体经济财富保值增值管理风险,这将是我们场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目标和任务。-CIS-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