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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进开创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新局面

证券日报2017年06月10日10:28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在多元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工作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证券期货市场行政监管、自律监管、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多位一体的纠纷化解机制正逐步形成合力。

徐 明 

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在多元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工作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证券期货市场行政监管、自律监管、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多位一体的纠纷化解机制正逐步形成合力。但距离把调解作为市场纠纷解决的主要渠道和主要依托的目标还很远,离广大投资者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开展,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纠纷调解工作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调解员队伍的建设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纠纷调解工作作为投服中心的核心工作,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重要手段,投服中心成立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法院和各辖区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大力支持下,秉持中立、公益、专业、高效的定位,以构建调解工作机制为基础,以提升调解能力为重心,大力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投服中心登记纠纷案件4027件,争议金额8.4亿元,正式受理案件1433件,成功调解945件,投资者获赔金额达到了7200万元。投服中心普通调解的案件量和投资者获赔金额均占全国半数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量与和解赔偿金额占全国90%以上。投服中心已经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调解网络,投服中心调解已经成为市场纠纷调解的主要渠道之一,以小额速调、诉调对接为代表的新型调解机制品牌效应逐步形成。2016年7月份,投服中心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确定的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试点调解组织。可见,纠纷调解工作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二、要清醒认识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积极推动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建设

近年来,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期货新产品和新业务涉及的交易关系愈加复杂,而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场结构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弱势地位也很难改变。中小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客观环境不尽如人意,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矛盾纠纷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工作部署,投服中心正抓紧推进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工作。设立全国性、综合性、独立第三方专门调解机构,是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国家战略服务,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根本要求;是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并促进监管转型的必然选择,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投资者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投服中心将继续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在各方支持下,以“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效力保证”为目标,抓紧筹建全国调解中心,并力争在年内完成挂牌工作,为形成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资本市场,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力量。

三、做好调解工作关键要在调解能力上下功夫

做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关键要在调解能力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特点出发,建立一整套与我国资本市场矛盾纠纷特点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办法。另一方面,作为专门调解组织,要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体现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鲜明特色,真正树立公信力和吸引力。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建立健全专门的适合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工作机制。要建立便捷高效的案源承接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打造网上纠纷受理和调解平台,实现网络调解、视频调解、远程调解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极大便利投资者参与调解,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要建立繁简分流的纠纷受理和转办调处机制,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制度体系,实现简案快调,繁案精调。要建立对投资者实施倾斜保护的调解机制。针对证券市场投资者相比市场机构处于信息、资金、能力等弱势的状况,加强探索和完善小额速裁、调解结果无异议确认等机制,从程序上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要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调解中的专业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体现证券期货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要协调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通知所规定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保障落实调解协议的督促程序功能、专门的示范判决机制落到实处,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力。总之,纠纷调解是一种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替代性制度安排,一定要在机制创新上动脑子、下功夫,切实增强纠纷调解工作的吸引力。

二是要锻造专业胜任、管理到位的调解员队伍。首先要严把选聘关。要拓宽调解员聘任渠道,探索调解员职业化建设。通过科学的选聘考察机制,将真正热爱调解、专业能力胜任、时间精力保证、品行端正中立的人才吸引和选聘到调解员队伍来;其次要加强专业培训,从证券期货专业知识、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则、社会心理学、调解技能等多方面提升专业素质,打造复合型调解员队伍;第三要加强管理考核,通过科学管理调度和有效的激励约束,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要培养金牌调解员,形成调解员的执业声望,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素质,用实力、专业、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三是要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参与各方积极支持,从而建立“监管部门组织管理、调解机构具体实施、市场主体积极配合、投资者理性参与”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要加强与各地派出机构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与各辖区的合作机制建设,同时,推动各地派出机构加大对多元化解机制的监管支持力度,加强协调指导,强化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调解、和解协议的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对其相关行为进行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作者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此文为徐明在投服中心举办的第二期全国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的开幕致辞,文字有删减)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