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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转向“买方代理”更符合投资者利益

证券日报2017年05月09日09:26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随着养老缴费负担越来越大,最终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将也面临着越来越重的挑战,谁对养老负责?

本报记者 赵学毅 

随着养老缴费负担越来越大,最终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将也面临着越来越重的挑战,谁对养老负责?

5月8日,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在“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他认为,个人养老要在养老体系中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应建立以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核心的第三支柱体系。经过20年的积累,公募基金行业应从卖方代理模式转向买方代理模式,同时,公募基金应发挥公募基金产品优势,为个人养老金提供基础资产池。

“打破现行养老观念,构筑三支柱养老体系,让个人对自身养老承担更重要的责任。”赵学军认为,建立以第一和第二支柱提供基本保障、以个人养老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体系,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养老问题直接负责,而不能主要依赖政府和企业。明确责任、明确角色,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第三支柱体系建设方面,赵学军认为,第三支柱体系的核心是灵活高效的个人账户制度设计,且建立个人养老账户体系是国际主流做法。就是要让个人参与投资决策,进一步提高参与率,最终促进养老金各支柱协同发展。另外,应该建立配套的专业顾问服务体系。

谈到公募基金在养老金管理上的作用,赵学军表示,“基金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完善,可以在个人养老金顾问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未来的第三支柱投资管理中,公募基金行业大有可为。”他说,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咨询顾问,或者授权进行直接管理,是一种财富管理的概念。当前财富管理行业大部分产品销售行为都被销售佣金所驱动,是一种“卖方代理”的传统商业模式;新的财富管理模式首先应该是有好的顾问服务,不收取销售佣金、收入全部来自投资者支付的账户管理费的“买方代理”模式,才是符合投资者利益的最好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