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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金融监管力量 有效避免监管“真空”

证券日报2017年04月29日14:48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提出要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确保管理部门把住重点环节,确保风险防控耳聪目明,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郑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就现在的金融立法框架来看,金融行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立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而从金融监管部门组织结构来看,国务院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的三定方案也显示出政府监管的职责边界。因此这种条块分工对于过去的金融监管,以及现在的部分金融监管是有效率的。但是随着金融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协同和融合,只有统筹金融监管力量,才能对于金融发展基础性、核心性、关键性的重要内容加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郑鈜表示,目前来看,在国务院层面,已经有类似于部际联系会议等多种协调机制来处理我国政府监管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的问题。因此,对于金融发展而言,本身具有紧密合作基础的金融部门,更应该形成统筹监管的合力。当然从机制的紧密性和效率性来讲,如果能够形成更为具体的机构就更有实效了。

就如何形成监管合力、补齐监管短板,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经济增长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王宏淼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首先要抓住重点金融机构(如四大国有银行)、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还有资本市场。其次,要发展与监管并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监管与解决问题中发展。同时,补短板是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的任务之一。由于技术进步,比如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虚拟货币,以及新型支付或者融资方式的运用,要避免监管“真空”。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