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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市场提高国有资产流动透明度与公允度

证券日报2017年01月13日09:27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专家认为,国有企业进行存量资产出售、增量资本引入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可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专家认为,国有企业进行存量资产出售、增量资本引入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可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记者 左永刚 

国有资产流动需要借助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

“在整个国企国资改革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需要坚持公开透明、符合程序的原则,而要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完整,需要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完成运作,利用公开市场可以避免非公开交易。”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有企业进行存量资产出售、增量资本引入都要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平、公开交易,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认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不公开、不公正问题,还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

《意见》要求强化国有资本基础管理,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协同推进监管工作,按照收放有度要求,实现维护出资人权益和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有效结合。

“国有资产交易有两种方式,一是整体上市需要通过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已经形成相对公平的定价机制,二是非上市公司主要是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文宗瑜认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上海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上海已率先推动了国际集团、国盛集团转型国资流动平台,形成“国资委负责资本监管、平台公司负责资本运作、企业集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格局。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