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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下一步将出台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文件

证券日报2016年12月19日10:07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最近一两年时间内,央企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直是国企改革的热点话题,相比之下,市场对于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注相对较少。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最近一两年时间内,央企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直是国企改革的热点话题,相比之下,市场对于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注相对较少。

12月17日,在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论坛”暨“金圆桌奖”颁奖盛典上,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和收益管理局局长李冰透露,下一步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文件。

李冰认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从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的企业为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应该说这项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主要有三个方面。”李冰表示,首先是规范各个治理主体的权责。按照改革要求,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包括进一步推动股东监管方式的转变,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变革。

其次,董事会要进一步落实职权范围,经理层要进一步推动活力的释放,监事会有效性要进一步提高。在李冰看来,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保证经理层经营的自主权,而且明确法律授权,任何政府机关和机构不得干涉。要针对当前深化规范董事会建设当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理顺托管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切实解决少数董事会虚设的问题。

最后,在推动下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方面,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提升董事的履职能力,研究解决外部董事来源不足的问题,积极拓展董事来源渠道,加强外部董事的队伍建设。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对于即将到来的2017年,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认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将包含五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二是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三是推进董事会授权改革、四是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治理机制、五是探索劳动和资本结合的新公有制。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