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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战2017“开门红”险企中短期产品销售分化:有人收手 有人冲

证券日报2016年12月15日09:22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今年已经推出或上报的中短存续期年金保险等产品还可以在明年4月份之前销售,而明年一季度也是这些产品可以销售的最后时段

本报记者 刘敬元

“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保监会这一对3年期以下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规定下,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有的险企选择了压缩3年期以下产品的销售额度,有的则仍在扩张规模。

同时,保险公司一季度开门红时段的主打产品主要是两大类形态,万能险以及固定收益形式的传统险(高现金价值类业务),均为3年期以下存续期设计,以期在明年4月1日的最后大限前,对以中短期形式存在的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产品的销售进行最后的冲刺。

开门红额度占全年八成以上

《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获得的一份十几家险企2017年开门红中短期产品策略资料显示,各公司2017年的中短期产品额度存在极大差距,有险企对趸交的中短期产品没有下发额度,而有险企则对额度无限制。不过,各家公司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开门红期间中短期产品的额度占全年额度的比重都达到八成以上,其中,半数公司开门红期间计划用掉全年的中短期业务全部额度。

这份数据未经相关的全部险企证实,而据其中一家险企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这份数据或为银行方面前期摸底时从各家险企所得的大致数据。这份险企名单中,包括中国人寿、平安寿险、新华保险、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险、阳光人寿等传统大中型寿险公司,也包括前海人寿、安邦人寿、恒大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天安人寿、中邮保险、百年人寿、弘康人寿、国华人寿等受同业关注的险企。

这份资料显示,各公司2017年的中短期产品额度存在极大差距。形成最极致反差的是,某新型险企对2017年及开门红期间的中短期产品额度均没有做出限制,而一家大型险企则不计划销售趸交的中短期产品。

关于中短存续期产品每年的销售额度,保监会3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起,每家保险公司每年额度为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对已经超出额度的,给予5年过渡期调整,过渡期内不能超过基准额;基准额与限额和2015年中短期产品超出限额的部分挂钩,并每年递减。通俗地说,基准额与险企资本实力和净资产挂钩,同等资本实力和体量的公司,2015年中短期产品卖得越多,过渡期内可以销售的中短期产品规模越大。

保监会新规同时规定,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产品保费,2016年到2018年,要逐年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70%、50%以内。

而这十几家险企计划在2017年开门红主打的中短期产品,均为3年以内。

其中,13家有可比数据的险企中,相较2016年开门红的中短期业务销售规模,5家险企2017年开门红开放额度增长,8家减少。

据腾讯财经报道,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12月13日举行的专题会议上称,在过渡期内,一些公司对政策“充耳不闻、阳奉阴违、坐视不理、我行我素”,中短存续期产品比例不降反升,并警告称,如果一些险企继续无视监管良苦用心,钻制度空子,企图利用时间差来继续冲规模的话,保监会将严惩不贷,甚至将吊销该企业牌照。

而相关规定已明确,“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明年一季度为部分中短期产品最后时限

所谓中短存续期产品,按照保监会定义,指的是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交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通俗地讲,即,预期六成以上客户会在购买后5年内退保的人身险产品。

这类产品存续期较短,并非指保障期限短,而是指客户持有期较短。在设计上,事实上产品保障期较长,往往在10年以上,交费方式往往为趸交或3年的短期期交,而在一定期限后,比如1年后、3年后,客户退保所得的现金价值高于其所交保费,或者退保不会有手续费扣除,反而有一定收益,因此客户往往不会等到保障期满,而是会在持有相应期限后退保,因此客户的持有期限也就是产品存续期大多可以预期。这类产品是保险公司在2013年人身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后推出的,因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而受到客户欢迎,不过个别公司在过程中面临资产负债不匹配、现金流不足等风险隐患,因此保监会3月份发文予以引导和规范。

此后,保监会9月份进一步出台的规定则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并明确表示,“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在上述材料所示的2017年开门红主打产品中,记者看到,大体可分为万能险和固定收益形式的传统险(高现金价值类业务)两大类,万能险中包括附加万能账户的年金保险,即,年金保险也均为中短期产品形态,且设计的存续期限都在3年以下。

“有些公司可能想在停售前再冲刺一把。”某寿险公司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

某寿险公司产品精算部负责人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称,保监会要求2017年以后不能再将年金等产品设计成中短期,不能再上报这样的中短期产品,但今年已经推出或上报的中短期产品还可以在明年4月份之前销售,因此,明年一季度是这些产品最后的可以销售的时段。

而被禁止设计成中短期的终身寿险、年金保险和护理保险,本应是最应该发挥长期储蓄和保险保障功能的保险产品类别。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