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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基础知识

证券时报2016年10月25日09:22分类:港股

核心提示:内地投资者在参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时,需了解以下基础知识点,练好基本功,才能安全顺畅地利用这一便利跨境投资渠道。

深港通是境内交易所再度与香港交易所建立的连接机制,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利于投资者更好的共享两地经济发展成果,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跨境投资以及风险管理需求。内地投资者在参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时,需了解以下基础知识点,练好基本功,才能安全顺畅地利用这一便利跨境投资渠道。

一、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交易?

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限于满足港股通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资产;

(2)通过证券公司评估,满足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3)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符合上述适当性条件的个人投资者,还需签署风险揭示书,并且与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后方可参与港股通交易。

二、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港股通交易?

个人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个人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开立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和清算交收等。已经开立深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使用现有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

证券公司在为个人投资者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前,应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诚信状况、知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在通过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评估后,投资者还应签署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与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委托协议。

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对新办理或者变更转托管的,自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起,才可以进行港股通交易。投资者存在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有交易未完成交收或者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注销证券账户。

在交易环节,个人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经由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内地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

在结算环节,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责任,中国结算进而与证券公司(结算参与人)就港股通交易进行清算交收,证券公司负责办理自身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收。

三、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有哪些应该注意的特别事项?

一是交易日和交易时间,港股通将仅在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并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于每年年末在指定网站公布下一年港股通交易日历安排。深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前向市场公布。

如果发生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特殊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港股通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那么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调整港股通交易日并向市场公布。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申报,16:00-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16:08~16:10之间随机收市),16:01开始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如果圣诞前夕(12月24日)、新年前夕(12月31日)及农历新年前夕(农历腊月最后一天)为交易日,上述日期为半天交易。

二是交易方式和订单类型。港股通投资者的交易委托包括整手交易和碎股(即不足一个买卖单位的证券)交易。其中,整手交易通过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进行,碎股只能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且不可以买入。投资者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港股通股票时,在竞价时段(含开市前时段和收市竞价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三是订单更改。投资者的港股通订单如果已经申报的,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联交所市场允许港股通投资者撤销申报的时段包括: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四是回转交易。交易方面,香港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投资者当日买入的港股通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即可卖出。交收方面,香港市场实行T+2交收,即T日买入港股的港股通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以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但投资者买入的港股通股票是可以在交收前的T日及T+1日卖出的。因此投资者应注意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是交易信息。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当关注依此进行投资决策的风险。

六是权益证券处理。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非港股通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四、港股通标的新增中小市值股票后,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哪些风险?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范围新增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市值香港市场股票,为内地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选择,同时,也对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者在参与港股通交易时,应对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规则及相关风险有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是中小市值股票股价波动风险。目前香港市场虽然建立了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但对股票交易价格仍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且港股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加之香港市场做空机制较为灵活,因此,中小市值股票的个股股价容易受到意外事件驱动的影响,而表现出股价波动比较剧烈。

二是中小市值股票可能出现“老千股”的风险。投资者需关注中小市值股票普遍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特别注意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

三是长期停牌和直接退市的风险。在停复牌、公司行为和退市制度等方面,香港与内地市场均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相关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退市后,中国结算通过香港结算为投资者提供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投资者需关注相关风险,避免造成损失。

除此以外,港股通投资风险还包括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标的股票动态调整、交易结算制度处理差异、技术故障等可能带来的一般风险。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应熟悉了解香港市场相关规定,充分关注港股通交易风险,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港股通交易。(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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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