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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进入“全面细化”阶段

经济参考报2016年08月09日08:58分类:大盘解析

核心提示:从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到二级市场个股的异常波动,沪深交易所对于A股市场的一线监管正在显著加强和细化,仅7月以来就下发了129份监管类函件,包括问询函、监管函、监管关注等。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正在得到落实,A股市场将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从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到二级市场个股的异常波动,沪深交易所对于A股市场的一线监管正在显著加强和细化,仅7月以来就下发了129份监管类函件,包括问询函、监管函、监管关注等。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正在得到落实,A股市场将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加码 沪深交易所一线监管全面加强

8月8日,深交所向美锦能源发监管函称,该公司对涉及2015年债务重组利得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日,深交所向双象股份发出监管函,因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涉及污染环境罪并被判处罚金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深交所还表示,上周针对欣泰电气股票客户买入量较大的一家会员,发出书面函件,对风险警示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两家会员,采取约见谈话监管措施。

种种迹象显示,来自沪深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正在全面加强。仅在上周(8月1日至8月5日),深交所就共对20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19只、证券账户19个、证券公司16家。共对2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涉及证券23只。

《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显示,仅今年7月以来,深交所就发出了52份监管函、35份问询函和关注函;上交所则在同期发出了41份监管措施(包括监管关注、监管工作函、通报批评)以及一份监管问询。这意味着,身处一线的沪深交易所对A股市场的运行监管正在全面加强,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出具了多达129份监管类函件。

记者注意到,从沪深交易所近期发出的监管类函件针对的事项来看,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股权变动、承诺履行以及异常交易等各个方面。以近期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万科A为例,自今年6月末以来,深交所先后向其发出了一份问询函、四份关注函以及两份监管函,内容涉及万科公司、钜盛华、华润、恒大集团等各方。

信息披露成为两大交易所关注重点。8月4日,对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原因是该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股东大会的授权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未及时就超出部分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则在同一天对九安医疗控股股东发出监管函,原因是该公司控股股东2016年6月24日至7月21日期间,累计质押九安医疗公司股份5548.6万股,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告知义务。

并购重组则是另外一大关注重点。8月4日,上交所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原因是该公司停牌三个月后以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为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审慎。深交所则自今年7月以来累计发出了14份重组问询函(含许可类与非许可类),涉及冀东水泥、长城动漫、苏宁环球、西安旅游、广宇发展等多家上市公司。8月8日,深交所就对中钨高新、*ST珠江和渤海金控发出了许可类重组问询函,问询函内容涉及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选择依据、盈利补偿承诺、资产评估采用方式的合理性等多方面内容。

上海一家券商投行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政策全面收紧,尤其是涉及跨行业并购以及重组上市方面,在业务上尤为谨慎。在他看来,目前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所的一线问询和关注力度明显上升,预计以后将成为常态。

聚焦 异常交易行为遭密切关注

除了一级市场的并购重组及信息披露等监管力度全面提升之外,在二级市场,交易所的监管力度也显著上升。

公开市场的情况来看,近期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就股票价格连续上涨进行了风险提示。8月3日,由于股票连续四个交易日上涨,鄂尔多斯当天晚间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对此进行了关注并核实了相关情况,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长江投资则在同一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近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幅已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昌九生化则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存在股价和业绩不匹配、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结果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等多重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沪深交易所对于个别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关注程度也明显提高。7月以来,上交所先后就茂业商业、中葡股份等股价异常波动,要求上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深交所则自7月2日*欣泰复牌以来连续发出风险提示并要求券商做好相关风险提示工作。此前,富临精工、科恒股份、特力A、三德科技、东旭光电等大批遭到市场热炒的个股连续遭遇了停牌核查。

8月5日,上交所公布了第三批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案例,主要为大宗交易异常行为,其中包括在大宗交易系统与竞价交易系统之间频繁进行日内或隔日反向交易,并利用价格差异累计进行利益输送,在临近收盘时发生导致债券收盘价格大幅偏离中证估值的交易行为,以及大量、大额申报交易相关ETF,使得其交易价格与IOPV值发生大幅偏离,以致可能影响其他投资者对该ETF价值的判断等行为。

上交所表示,面对我国市场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的现实,交易所对于利用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利用误导、诱使、幌骗等手法,扰乱市场秩序,浑水摸鱼、从中渔利的市场参与者和交易行为,必须给予高度的监管关注,将采取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措施,其核心目的是保护投资者总体的、长远的合法权益。

发力 监管层密切防范过度投机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私募机构和证券营业厅了解到,目前监管部门对于A股市场的投机行为监管力度正在明显提高。“以前大家习惯于打板,直接拉涨停,这样风险最小,但是现在如果是报单太快,尾盘下大单都容易受到监管指导,以前通常的做法现在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一家私募机构的从业人员表示。

日前,深交所发布的文件强调,要精准发力,提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针对性。密切监控各类异常交易行为,不断加大实时盯盘、电话警示等一线监管措施力度,精准锁定异常交易账户,严格执行递进式监管措施。采取电话警示、书面警示、盘中限制交易、约见谈话和盘后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的次数,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在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层面,对于私募基金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中国基金业协会8月1日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实施以来,累计超过1万家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日前,基金业协会还通报了四川同创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违法代办私募管理人登记。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加强监管、严格监管、强化监管”是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的监管理念,其他的退市、重罚中介机构都体现了这一思路。现在,监管层对市场的健康规范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要求。他认为,市场可能会步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操控市场的空间在减少,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空间在增长,违法成本会增加,对于投资者而言,必须适应这个市场变化。

[责任编辑:周婷(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