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股份5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黑龙江监管局表示,公司不晚于2016年3月28日知悉被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达1.86亿元,而直至2016年5月6日才披露上述诉讼。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王维波)
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黑化股份被出具警示函
[责任编辑:周发]
中国金融信息网简介┊联系我们┊留言本┊合作伙伴┊我要链接┊广告招商┊Copyright © 2010 - 2021 cnf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153号 京ICP备1904822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6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