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首钢股份拟转让清华阳光能源股权

首钢股份拟转让清华阳光能源股权

中国证券报2016年05月03日04:24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张玉洁

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8.4%股权正在挂牌转让,本次转让价格为17493.55万元。本次股权的转让方为首钢股份和北京玻璃集团,其所持有的股份分别为29.7%和28.7%,双方均拟全部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实施,首钢股份和北京玻璃集团将不再持有清华阳光能源开发公司的股权。

资料显示,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为1.54亿元。清华阳光公司是由清华大学所属的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一轻集团和首钢股份强势加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首屈一指的全玻璃真空集热管生产基地和国际领先的太阳能热水器自动化生产线。目前,清华阳光能源开发公司已建成世界首条集热管自动化生产线和世界最大的全玻璃真空集热管生产基地,具备年产1200万支集热管和30万台热水器的生产能力,并已全面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CC强制认证,也是目前业内少数获得金太阳认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并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的企业,部分产品通过“EN12975”标准,并获欧洲Solar KEY-MARK标准认证。

公司目前的股东结构中,清华控股旗下的清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首钢股份、北京玻璃集团、北京知行合一投资持股比例居于前列,分别为31.6%、29.7%、28.7%和9.16%。

财务数据方面,公司目前业绩不佳,2015年和2016年前两月营收分别为4.36亿元和10.6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565.59万元和-336.49万元。经营业绩不佳可能是两大国有股东谋求股权转让的原因之一。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资产、净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386万元、20559万元,公司资产、净资产评估价值分别为32781万元和29954万元。首钢股份、北京玻璃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17493.55万元,与挂牌价格相同。

此外,其他披露内容显示,标的企业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标的企业评估基准之后,拟以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1.6%股权向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该事项需通过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批准,现正在办理中。相关增资协议于北交所备查。

意向受让方资质方面,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同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