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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发行再度放松信用债“注册制”渐行渐近

中国证券报2015年12月03日03:44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王辉 上海报道  

继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后,国家发改委日前又下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 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放松企业债发行要求。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今年以来企业债、交易所公司债等品种发行门槛的持续降低,信用债一级市场有望逐步迈入“注册制”的新时代。在各类企业发债难度不断降低的同时,信用债市场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机会。

企业债审批流程简化

《意见》放松了企业债发行要求,简化了企业债审批流程,同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信息披露要求。

《意见》提出,未来企业发债,相关部门将简化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同时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省发改委的部分预审意见,不再要求发行人提供和债券、偿债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而是将上述流程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发改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债券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开展技术评估,同时优化委内审核程序。企业债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直至发改委核准时间,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意见》对于债券资金按程序变更用途等方面也予以放松。

10月1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以来,发改委陆续出台多项支持企业发债融资的政策文件,从发债主体、发债数量指标、募集资金总投资占比等方面降低企业债发行门槛。

信用债市场将迎新时代

对于发改委进一步放松企业债发行,市场人士认为,从相关管理部门持续从制度层面鼓励、放宽和简化信用优良企业发债的角度来看,随着新规的落实,企业债发行将显著加快,市场将进一步扩容。结合此前交易所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各类融资工具发行门槛的降低来看,信用债市场整体有望由核准制迈向注册制。

上交所4月将公司债发行主体放宽至“所有公司制法人”以来,交易所公司债发行热度持续上升。今年以来,上交所在公司债市场方面做出五方面突破和创新,具体包括:将公司债发行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开发行简化审核程序,实行大小公募债券分类管理;非公开发行实行证券业协会事后备案并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增加新三板、柜台等公司债的新交易场所,增强债券流动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市场人士表示,目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于各类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的标准也正在放宽。

分析人士表示,结合近几个月发改委、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机构推出的新政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包括发行门槛和条件、审批效率、发债机制弹性等的信用债“入场”难度持续下降。在宏观经济稳增长、微观企业转型升级两方面均日益迫切的背景下,信用债市场的“注册制”有望渐行渐近。

   来自研究机构和债市交易员的观点认为,信用债发行放松前期审批后,需要后期加强监管来控制风险。未来债券市场在进一步发挥市场化配置金融资源机制的同时,在市场化定价、中介机构尽责、违约处理等方面的市场化制度改革也需要及时跟进,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