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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银行业接连发力支持重大工程建设金融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中国证券报2015年10月09日02:46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李超  

保监会8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推动保险业支持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保监会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大长期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参与重大工程投资,进一步拓宽投资空间,创新投资方式,满足重大工程建设融资需求。二是发挥风险保障功能。积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工程保险、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的保障力度。三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在相关部门支持下,着力解决在重大工程投资中长期困扰保险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税收政策落实、用地保障、不动产抵押等障碍。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保险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属地化监管,做好各地统筹协调,明确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相关职责。

在加大长期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债券,发展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金,拓宽重大工程建设投资空间,创新重大工程建设投资方式。在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方面,《意见》提出,对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符合规定的投资收益,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合理安排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对保险机构依法投资重点工程在建设用地、不动产抵质押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投资增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特别是受融资渠道不畅、企业利润下降、地方融资筹资能力减弱等影响,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总体趋紧,这是制约投资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打通金融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渠道,缓解投资资金制约,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抓紧建立重大项目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继联合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后,近日又联合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发改委将加大力度、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11大类重大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三大战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项目,特别是促进“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抓紧筹建重大项目库,制定有效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建立项目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四个一批”的储备机制,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此外,将加强政银企社协同配合,推动政府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本与重大项目融合对接,推进建立成本适当、期限匹配、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畅通金融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的渠道。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