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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奖励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中国证券报2015年05月07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中央财政奖励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本报记者 倪铭娅

财政部6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在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通知》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服务能力的支持,并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应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必需的内容,包括: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等;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