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基金参与两融及转融通业务指引发布采用绝对收益、对冲策略的基金可参与融券交易

基金参与两融及转融通业务指引发布采用绝对收益、对冲策略的基金可参与融券交易

中国证券报2015年04月18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曹乘瑜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17日共同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根据《指引》,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采用绝对收益、对冲策略的基金可以参与融券交易,封闭式股基、开放式指数基金(含增强型)以及ETF可以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指引》规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基金参与融券交易,融券资产净值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3%;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公募基金参与两融与转融通业务做出详细规定。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认为,允许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望改变当下融券困难的局面。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认为,可参与融券交易的公募基金仅为采用绝对收益、对冲策略的基金,可能是考虑到此类基金具备做空经验。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