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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企业涉集资诈骗跑路折射监管漏洞

经济参考报2015年04月16日04:51分类:新华社报刊

新华08网北京4月16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罗捷 范春生 沈阳报道)在沈阳市铁西区齐贤街上的一家名为辽宁盛腾投资管理公司门前,临街二层铺面装修气派,挂着大字牌匾,但大门紧锁,人去屋空。《经济参考报》记者透过玻璃门向里望去,室内的大堂经理吧台、贵宾室、赠品陈列台、收银窗口一应俱全,就像银行营业部。地上散落着纸抽、豆油之类的赠品,大厅上的巨大条幅还写着“以诚为本、真情回馈、感恩行动、答谢客户”的字样。

据一位投资者反映,几个月前她在这家公司投资了27万元,每月利息1.5%,但最近公司老板不见了,员工也联系不到,只好去公安机关报案。

还有一位姓杨的女士反映,她于2014年7月,被一家投资担保公司“年收益率14.4%以上,保本金、保收益、无风险”的宣传打动,就将儿子准备结婚用的35万元投了进去,现在老板跑了,才发现受骗。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最近几个月来,沈阳市内多家投资担保类公司发生失联停业、老板跑路事件。近日,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已将11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逮捕。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企业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存在漏洞,民间借贷及社会融资缺乏有效监控,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建立民间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

据了解,2014年10月中旬以来,沈阳市内一些新注册的投资担保类公司,以高额利息回报及赠送豆油、面粉等小恩小惠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投资、理财存款,近日却突然相继失联、跑路,相关企业数量已超过20家。沈阳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初步认定相关企业已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涉案金额、受害人数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采访发现,这些涉案公司大多位于街道两旁,名字中大多含有“投资担保”字样,雇业务员在马路、商场、市场等公众场合公开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拉客户、吸收投资和存款,揽到巨款后负责人卷款溜之大吉。

对于这类打着理财、担保旗号的企业开展非法经营,目前仍缺乏完善监管体系。记者注意到,跑路企业多是去年利用工商注册登记改革之机,在沈阳新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数额较大(一般为5000万元),以此宣传其实力雄厚,再进行非法经营。辽宁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及信息咨询,但却擅自开展担保和融资业务,宣称50万元年收益达8.7万元,年回报率达17.4%。

据沈阳市政府金融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投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等融资性业务,融资类担保机构必须获得省金融办的批文才能运行。然而这些涉集资诈骗的投资类公司根本未报批,使监管部门无法掌握其信息。辽宁省从去年4月开展清理非融资类担保公司,一些投资担保类公司更名为投资管理公司,脱离监管。

目前,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以信用约束和抽查为主,存在一定滞后性。辽宁省去年7月开展企业经营信息上报,要求去年底以前成立的企业要在2014年下半年上报,2015年新成立的企业在2015年上半年上报公示。到2014年9月15日,辽宁省申报公示企业占应报送公示企业的15.33%。这些新注册成立的投资类公司利用这一空子打时间差,规避信用监管。公安部门在未接到群众报案前,对于大街上以理财名义开展非法担保集资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这些公司从开业到跑路,未能引起任何监管机构的警觉。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民间融资多以个人信用为基础、尚未完全纳入政府全面监管范围,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仍欠缺经验和能力、手段。一些人士建议,规范管理民间借贷及集资。在温州、鄂尔多斯等民间借贷发达地区,已由地方政府引导,民间出资成立了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引导民间借贷组织入驻登记中心。其他地方政府可参照发达地区的成功案例,鼓励民间借贷实行牌照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方便监测管理。

有学者称,应在民间借贷活跃地区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定期调查采集民间融资的相关数据,加强对民间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利率水平的管理。建立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测指标体系。将资金用途、利率水平、借贷期限、借贷形式、资信状况、信用状况等影响融资安全性和合法性的因素纳入监测指标。首先确立明确的管理监测民间金融的部门,建立民间金融信息监测统计网络;其次建立科学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对放债大户的跟踪监测调查制度及民间金融群发性异常变动调查制度。

有关人士还建议,加强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法制宣传。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尤其要对投资的风险性、参与投资的责任分担、政府对投资无代偿责任等关键问题加强宣传。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