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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集团混改试点方案获批国药股份成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中国证券报2015年02月06日03:22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戴小河

   国药股份、天坛生物、现代制药2月5日晚均公告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称“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

根据国药股份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在批复中原则同意国药集团试点方案的有关内容,并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依法合规,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平等保护和共同发展原则,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同意选择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国药集团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

国药股份称,公司作为国药集团及国药控股内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将根据事项后续进展和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上述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不过,现代制药和天坛生物均表示,公司未被纳入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单位。

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在至少6家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其中,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资料显示,国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在国内医药健康领域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是我国唯一一家进入世界500强的医药企业。国药集团旗下拥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和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中国中药6家上市公司。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