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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意见提出发展环保资本市场

中国证券报2015年01月15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提出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的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

分析认为,意见出台后,将为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A股公司中,万邦达、国电清新专业从事第三方治理业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环境服务公司将形成直接利好。

建立第三方治理新机制

意见明确,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基本原则,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

意见提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污染场地治理可以分别采取两种投资运营模式。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领域,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对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环境整治,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

同时,改进审批方式,推进审批便利化。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益,健全投资回报机制和公共环境权益保障机制。

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在电力、钢铁等行业和中小企业,鼓励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

鼓励政府投融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第三方治理。第三方治理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和收益主体。对环境公用设施,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方或委托运营方。探索实施黑名单制度,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环境服务公司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展环保资本市场

意见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了价格、财税、金融等多项优惠政策。如实施差别电价水价、差别化排污收费,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逐步覆盖全处理成本;严格落实垃圾发电价格政策;建立健全鼓励使用再生水、促进垃圾资源化的价格机制;全面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探索以市场化的基金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研究明确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展节能环保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推进能效贷款、碳金融产品、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等质押融资;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

   发展环保资本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支持适度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选择综合信用好的环境服务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试点。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

据统计,我国目前工业治污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仅5%左右,与市政污水社会化运营比例50%相比,还有很大增长空间。第三方治理意见出台后,将为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

国内环境服务企业中,目前有万邦达、国电清新等多家公司专业从事第三方治理业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案一旦实施,将对环境服务公司形成直接利好。民生证券认为,对于采用BOT、PPP等模式运营工业治污设施的相关企业,建议关注国电清新、亿利能源、桑德环境、碧水源、万邦达等。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