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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政策走向

上海证券报2014年12月25日10:54分类:行业掘金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多项新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

■今年以来,多项新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国际宏观经济环境看,发达经济体的低速增长已经成为新常态。从国际贸易政策环境看,一些国家更乐于施行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开放的贸易体系正趋向割裂。

■在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之际,要真正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避免重回主要依靠外需扩张带动国内产业发展的既有轨道,必须积极培育内需市场,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

□张于喆 杨威

文眼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代表了经济发展的未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虽然在某些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总体上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的许多方面仍有很大差距。如何缩小差距,需要从政策上提供支持,在经济、金融环境上能有更多改善。这样才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更健康地发展。

——亚夫

国内政策环境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新机遇;但同时国际宏观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加,必须要正视压力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国内政策环境有利于产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有益于应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问题,总体而言,无论是宏观政策环境还是产业政策环境,更有利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系列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改革和政策从出台到落实并持续发挥功效,还需要一个过程。

1.宏观政策环境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为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今年以来,多项新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

同时,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等9大项、33小项的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4号)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金融管理部门也相继出台新的举措,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发改气候[2014]1828号),通过以省为单位对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也将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具有良好作用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产业政策环境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多项文件,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举措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棱镜门”事件后,我国将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为国内信息设备制造企业、信息安全服务企业提供了进口替代的机遇。

八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融合,既有利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为产业发展打开市场空间,也有利于经济的转型升级,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工信部发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下简称“《纲要》”),加快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办运函[2014]407号)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利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创造了优良的发展环境,更是有利于加速、挖掘、拓展行业发展潜力。

在节能环保领域,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45号),紧密围绕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典型区域节能减排科技需求,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大规模应用。

在新能源领域,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光伏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在市场拓展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加强配套电网技术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

在体制创新方面,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完善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

在融资方面,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通过上述措施稳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放大了行业投资空间,有利于光伏产业的快速增长。

在生物领域,《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4]1号)、《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等医药行业的政策有助于推进行业工作机制的变革并在未来几年会给医药市场带来广阔空间,确保医药行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2014年9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公布了2014年拟支持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名单,涉及项目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相关企业将获得财政部扶持资金,也使得政府助推产业平稳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9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有利于扩大高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并带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而且,央行在年初也提出要切实发挥信贷政策导向,进一步做好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开发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信息消费、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这都有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继续平稳快速增长。

国际宏观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加

无论是国际宏观经济环境还是贸易政策环境,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而言,都面临着诸多困难及不确定性的风险因素。总体而言,外需市场仍不容乐观。

1.从国际宏观经济环境看,发达经济体的低速增长已经成为新常态

OECD在最新的经济增长预期报告中下调了美国及其他大型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预期,并警告称,乌克兰和中东地区的冲突局势、苏格兰的独立公投,以及投资者为应对美国预计在明年收紧货币政策而可能引发的金融资金流巨大转向以及汇率大幅震荡,这些风险或许会导致2014年和2015年经济增速更加令人失望。

特别是欧元区因极低的通胀水平抑制了需求和就业,并且滑向通货紧缩或价格下行自我强化阶段的风险在加剧,成为威胁全球经济增长前景的最大担忧。在此背景下,发达经济体的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希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相关产品未来继续扩大或维持市场份额日益困难;特别是,高技术产业中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仪器仪表制造业等出口依存度较高领域依赖出口以维持增长的旧有模式,将会受到负面影响。

2.从国际贸易政策环境看,一些国家更乐于施行以邻为壑的贸易政策,开放的贸易体系正趋向割裂。

从近年来全球要素流动、世界贸易发展形势等反应全球化程度的指标看,全球经济一体化正面临着深刻变革。层出不穷的贸易保护主义、各国之间的相互指责、包括G20在内的多边经济谈判平台难孚众望,全球化出现了低潮和逆潮。

WTO规则下的全球贸易一体化正在被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等区域联盟和协定所替代。新兴经济体也在构建属于自己的南南关系。因此,在民粹主义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政治现象的历史关口,目前和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国之间的非合作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引发更多的“贸易战”、“货币战”。

在此背景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相关产品的出口还将继续面对愈发激烈的贸易争端,并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同时,还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相关产品由于市场空间的拓展而不断压缩发达经济体相关产业利益之际,发达经济体通过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正呈常态化趋势。

综合分析国内外各种影响因素,我们认为,鉴于改革发挥实效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短期内政策环境改善所能释放的增长红利很难弥补原有依靠外需增长的动力衰减;展望 2015年,预计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仍将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的态势,但可能还会进一步小幅回落,增速可保持在11%左右。

深挖内需市场潜力加大新兴外需市场开拓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既是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现实需要,也是未来我国积极顺应、适应新常态的需要,更是未来改变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要支撑。为促进经济向新常态平稳过渡、培育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一方面,应落实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继续深挖内需市场的潜力、加大新兴外需市场的开拓;另一方面,应落实促改革、调结构的要求,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切实解决高技术企业融资的“制度性”障碍。

为抑制短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下行压力并进而推动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需求端发力,理顺内需、外需的关系,有效启动市场需求,实现产业规模扩大和消费者有效需求之间的协调。

1.继续深挖内需市场的潜力

在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之际,要真正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避免重回主要依靠外需扩张带动国内产业发展的既有轨道,必须积极培育内需市场,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要避免“观望者众、购买者少”的局面,要求自上而下国家层面的政策推动力和自下而上的消费者的自觉响应力的高度结合。

为有效发挥自上而下国家层面的政策推动力,政府部门必须贯通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高度重视“通路”的建设和发展。

所谓“通路”,是指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时需要经历的环节和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特别是处于产品生命周期导入期、成长期阶段相关产品的市场拓展过程充满着不确定性和艰辛,为应对市场反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变数与挑战,加强通路建设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为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更加贴近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并有效降低产品设计的不确定性、缩短产品设计到生产转化的时间周期和提升产品的精度、效率、稳定性,必须要积极培育具备“支持下游客户缩短研发周期、控制成本,并能提供成熟可靠的工艺方案、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协助上游供应商搜集市场信息、进行产品定义”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商,有效匹配、协同、贯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使其成为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乃至“中国创造”转变的助推器和新引擎。

另一方面,为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要结合国内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发达国家的已有规范,不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健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应用的规则、工作机制和客观、公允的质量信息平台,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提升质量意识、维护产业质量标准、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一体化的国内市场,以利于国内高技术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经济,进而实现竞争力的提升。

为提升自下而上的消费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的自觉响应力,必须高度重视“高势能客户”的培育和发展。

所谓“高势能客户”,是那些最初使用并高度认可且能引导大众用户积极使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的客户;按美国学者E.M.Rogers的创新扩散理论,即创新者和早期采用者。要让高势能客户真正成为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的关键,以避免“占领了技术高地,却发现成为无人区”的尴尬。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在仔细考虑高势能客户拥有产品意愿、支付能力和应用机会的基础上,积极挑选、培育和有效管理高势能客户以使其价值最大化;还必须了解高势能客户是如何影响大众用户的传导机制以使其能最大限度地撬动大众用户。

因此,必须要瞄准那些对普通客户有示范性、影响力和权威性的高势能客户,利用对高势能客户的洞察以提升客户体验,并通过高势能客户的示范效应促成与普通客户的合作;同时,为有影响力和产品应用意愿的行业领域和区域提供试用机会,借助高势能区域、领域的影响,利用渠道优势、价格优势等本土企业的比较优势,顺势而为以逐步扩大内需市场,有效引导、释放、扩大重点产品的消费需求。此外,要继续加大政府部门的先行示范力度,特别是要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推进重点产品的应用,激发客户采用重点产品的积极性;还要广泛、充分、深入地进行舆论宣传以提升消费者对相关产品和政策的认知度,营造一个以消费相关产品为荣的社会氛围。

2.加大新兴外需市场的开拓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竞争效应凸显,甚至是零和博弈的竞争之际,我们必须积极推进和深化与世界其他主要新兴国家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以制衡和抵消发达经济体需求扩张步伐有所放缓的负面影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的出口带来新契机。

一方面,随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发达经济体民族主义带来的半全球化趋势,发达经济体实行干预和限制政策的风险不断增加。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贸易方向和重点有必要积极筹划、早做准备,规避潜在的贸易风险。

另一方面,现阶段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发展速度加快、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将我国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重点产品的巨大制造能力与新兴市场国家需求相结合,有利于化解依赖发达经济体市场需求带动产业发展的风险,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稳定性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当然,鉴于新兴国家复杂的运营流程、法律制度、政治生态和利益诉求,要实现“入乡随俗”式拓展,除了依靠相关企业自身努力,也必须要依靠我国驻新兴市场国家的使领馆推动。同时,鼓励相关企业避免同质化的价格式竞争,要以满足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在满足产品基本性能和新兴市场标准体系认证的基础上,通过制造工艺、技术、营销等方面的创新,调整产品的适用广度和深度,顺势而为,实现差异化竞争。

切实解决高技术企业融资的“制度性”障碍

在人口红利、WTO红利逐步消退之际,必须继续发挥改革红利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新技术变革浪潮的历史机遇,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1.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要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步伐,这不仅是落实促改革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结构调整的应有之意。正所谓“谋全局者方能谋一域,谋万世者方能谋一时”。因此,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改变政府部门“权力大、责任小”的现状。

同时,为有效降低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而使得政策难以协同等问题,必须科学配置并整合、改善、再造政府运行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运行机制和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从目前具体可操作的角度看,主要是加大行政审批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取消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尽量降低相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2.继续加大创新扶持力度

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从根本上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显然不能再主要依靠曾经走过的要素投入量的扩大带动规模扩张的老路,而必须实现依靠要素投入产出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带动产业发展的新路转变,这就要求我们从供给端发力,即要更加注重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但是对于后发国家而言,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并充满着不确定性,因此,必须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遵循“审时度势、有所取舍”的原则,选择部分体现国家战略意图且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重大技术项目,以超大强度集中于关键方向配置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当然,这就要求决策者必须敢于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切实解决高技术企业融资的“制度性”障碍

从金融配置资源的角度而言,“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具有长期性、结构性特点,只是不同时期程度不同而已。当前,一类是前期过度融资、杠杆率较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领域融资相对较难,另一类是在议价权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高技术企业融资相对较难且较贵。

客观而言,对于第一类“融资难”问题,应是符合国家政策初衷的,唯有一定程度的“融资难”才能有效抑制“投资饥渴”,避免因盲目扩张造成的发展风险。对于第二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我们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因此,为保证金融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必须既要完善现有融资渠道对产业的支持,又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创造新的融资工具,以继续改善高技术企业融资环境,加强对我国高技术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创新政银企战略合作模式、综合运用封闭贷款、贷款贴息、创业投资、票据、担保、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渠道,探索和推进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试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缓释基金等融资担保形式,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是大力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金融产品,切实改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融资环境。

三是增强银行体系的竞争性,鼓励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小微金融机构发展;而且,在适当规避风险的基础上,推动现有银行创新贷款模式、贷款工具,推出针对性强、成本低、灵活的金融产品,使其更好服务于高技术企业的实际需求。

同时,短期内,银监会要通过放松银行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贷款的考核标准,积极引导信贷最终流向国家重点扶持的相关领域。此外,要特别重视解决“连环债”问题,及早化解风险。

四是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加强产业与金融等相关行业的互动和了解,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通过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措施提高资产流动性,开发适合高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以解决融资难的难题。

五是探索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加入“赤道原则”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获得相应政策优惠;同时,根据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借鉴德国等绿色金融发展成熟国家的经验,积极发展碳资产绿色融资、节能减排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等绿色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相关政策一览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4号)

《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发改气候[2014]1828号)

《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办运函[2014]407号)

《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4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光伏分布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

《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4]24号)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4]1号)

《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