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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再否中科创“入阁”提案

上海证券报2014年10月31日09:29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新黄浦今日披露三季报,同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再度否决中科创关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监事会改选的议案。

⊙记者 覃秘 ○编辑 邱江

新黄浦今日披露三季报,同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再度否决中科创关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监事会改选的议案。公告称,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主要股东就该事项未充分协商,条件不成熟,目前不适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开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改选换届工作。故此,董事会不同意组织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中科创参与新黄浦的控股权争夺已有半年多时间。从今年3月份开始,中科创及其一致行动人连续四次对新黄浦举牌,新黄浦原大股东新华闻随之连续增持,期间上市公司控制权曾一度易主,但就最新持股比例来看,新华闻方面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5%,高于中科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20%,在股权方面占据一定的优势。

在直接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遭遇挫折之后,中科创退而求其次,提出“入阁”的要求,即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换届,并推荐了5名董事候选人。今年9月底,新黄浦披露了中科创方面要求“入阁”的函件,但随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以“技术障碍”否决了该提案,即中科创自身持股比例不到10%,需要通过海通证券行使相关提案。10月21日,中科创方面修改方案之后再度提出召开股东大会和“入阁”的要求,不想仍然遭到新黄浦方面的拒绝。

在一位资深律师看来,和前次拒绝时的“技术障碍”相比,新黄浦此次的拒绝理由显得有些“野蛮”:“主要股东就该事项未充分协商,条件不成熟?谁都知道,中科创和新华闻是竞争对手,怎么可能充分协商呢?中科创方面通过海通证券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完全是符合公司章程的,也是符合相关法律的,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不能完全成为大股东的利益代言人。”该律师认为,尽管新黄浦的董事会决议结果仍有其法律效力,但已经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新黄浦此届董事会自2008年换届以来已有6年多时间,远远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3年任期。或许是迫于来自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各种压力,新黄浦同时公告,公司董事会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启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