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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获4亿光伏电站合同

上海证券报2014年10月28日10:00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彩虹精化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的战略合作取得正式进展。

⊙记者 雷中校 严翠 ○编辑 邱江

彩虹精化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的战略合作取得正式进展。彩虹精化今日披露,10月27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兴业太阳能的全资孙公司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就圣坤仁合拥有的河北省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亿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7.88%。

彩虹精化称,该合同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在光伏太阳能电站业务领域的发展,为公司参与光伏电站运营,获取良好盈利增长点奠定基础;同时,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和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彩虹精化2014年正式进军太阳能光伏领域,规划未来三年实现太阳能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1GW的目标,成为国内新能源应用和模式创新的生力军。今年以来,公司在光伏领域不断发力,先后与比亚迪、兴业太阳能达成战略合作,并与博大、宏易等业内经验丰富的PE设立产业基金。“此次合同的签订可谓公司光伏业务的大步踏进。”券商分析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