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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案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0月25日10:18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23日下午,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举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投票通过《超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新华社记者韩莹 黄安琪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23日下午,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举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投票通过《超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此举使得备受关注的沪上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获得决定性进展,重整迈出成功“第一步”,超日公司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也意味着一度被市场认为公募债违约第一单的“11超日债”重回安全区。

今年3月4日,*ST超日发布公告宣布利息违约、成为中国债市第一个违约案例。10月7日事件出现转机,*ST超日披露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初步确定了“11超日债”的偿还方案。由长城资管与上海久阳两家资管公司提供担保,“11超日债”将获得优先受偿,最终将会本息全部偿付,23日该草案获得通过。

根据10月7日管理人公布的《重整计划草案》,超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渡,并由投资人有条件受偿。超日公司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一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方案的通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银行和企业们的苦果只能自己吞了。”据超日公司2014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到期未偿还的主要为21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借款共计13.7亿元。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崔乃荣表示,重整草案已经充分考虑各方债权人利益,是避免超日退市的最佳方案。一旦破产,普通债权人受偿比例不到他们承诺的1/5。

据了解,管理人将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一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而在2014年年底前执行完成重整计划,目前已暂停上市的超日公司股票即能申请恢复上市。此后协鑫集团将进行变现超日资产、注入资金、力保恢复经营等一系列“保壳”工作。

随着超日太阳重组方案获得通过,“11超日债”也避免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历史上首只本息违约的标准债券。(完)

[责任编辑:郭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