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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倒逼央企改革 破垄断仍待加码

上海证券报2014年09月28日08:59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迈出第一步的中石化销售板块增资扩股已初步落定,市场对央企混改问题的关注则丝毫未减

⊙记者 姜隅琼 ○编辑 衡道庆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迈出第一步的中石化销售板块增资扩股已初步落定,市场对央企混改问题的关注则丝毫未减。在昨日由新华社、新华网等联合主办的“2014(第四届)中国能源高层对话”上,多位业内人士建议加强混改后对央企的监督,开放市场,倒逼央企的垄断体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认为,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除了增资扩股,另一种做法是存量转让。不过在放开市场前,他建议采取先开放上游再下游的步骤。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后,在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上产生制衡,互相激励,能够起到两个体制的优势互补。

事实上,上证报记者了解到,部分民营油企对石油央企的混改并不满意,认为其增资扩股是“皮毛上的改革”,“强强联合”,且民营企业由于资金量小,即使介入也难有话语权。而在全联石油业商会执行会长齐放看来,中石化对推进改革态度积极,有很多好的方面,但混改的前提是要打破市场垄断。

对于市场的疑虑,中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昨日在会上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最大的变化是机制的变化,比如销售公司将来最高机构就是公司董事会,中石化对其管理是管资本而不是管资产,不会像原来那么具体。比如在全球招聘9位职业经理人,董事会11个席位中中石化只占4位,接受外部企业监督,都是对原有机制的改进。

另一方面,是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据介绍,中石化销售公司净资产是644亿元。“非油业务国际上利润很大,我们现在把这个平台搭好了,在全国铺了2.3万个便利店,但是如何使便利店资产迅速产生利润,这不是我们的强项,我们特别想和合作伙伴共赢。”吕大鹏说。

新奥集团是中石化混改中唯一参与的民营油企。公司党委书记兼集团副总裁王世宏表示,公司此前长期和国企、地方央企有合作,实现了营收和利润快速增长,是一种双赢。本次参与中石化销售公司引资,也是开拓与中石化在天然气销售、LNG接收站等市场布局方面的合作。

不过他同时建议,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首先要让小股东有知情权,财务上的管理要公开透明;且适当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比如引入“金股”模式;保障民营企业的监督权,比如在监事会上扩大监督权。此外,应公平公正地引入由第三方、国有和民营企业认可的机构对资产进行合理评估,不能通过改制让国有资产无限膨胀,也不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