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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明灯”照亮中国股市“牛熊分野”

证券日报2014年07月31日10:53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依法治理资本市场,依法调解资本市场中的种种矛盾,是实现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实现资本市场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唯一路径,也是形成“公允的牛熊判断标准”的唯一路径。

用“法治明灯”照亮

中国股市“牛熊分野”

■董少鹏 

中共中央政治局29日召开会议决定,10月举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笔者认为,依法治国关系到改革深水区的方方面面,对政府与市场关系、对改革与稳定关系、对社会各群体之间关系、对市场各主体之间关系都将起到“定盘星”和“划红线”的作用;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也是同理。

依法治理资本市场,依法调解资本市场中的种种矛盾,是实现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实现资本市场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唯一路径,也是形成“公允的牛熊判断标准”的唯一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牛短熊长,在很多时候背离宏观经济的走向。而对于这种情况,许多专家惯于从市场制度本身查找原因,认为只要市场化程度高了,问题就迎刃而解;或者,只要把一个个具体问题排除了,市场化也就自然实现了。这几乎是陷入了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怪圈。还有的专家,索性将因果倒置,既然中国股市熊气多一些,那就想尽办法论证“中国经济不行”。建立在如此认知基础上的“分析”和“研究”,堆积得越来越多,这不仅削减公众的信心,也给改革造成实质性阻碍。

中国股市的主要矛盾究竟在何处?该如何提升其市场化程度?是不是主板低迷无所谓,把债市、新三板的规模搞大些就是成绩了?笔者认为,如果解决不好股市行情与国民经济的相互映照关系,交易品种再多,交易层次再多,各种琐碎的文件再多,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所以,强化法治思维,将资本市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统一起来考虑,通过法治的办法,使监管者、市场主体各就其位、各守其规,有序提升中国股市的透明度,使市场舆论既活跃又理性,稳定市场预期,所谓的市场化才能够落地。

在当前,首先应当强化《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权威,各方面都有义务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事,不能逾越。两部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应当立即出台相关修正案或法律解释,不宜久拖不决。为此,应当采取措施“硬化”证券期货立法机制,革除部门利益之争对立法的干扰,同时,进一步充实立法机构的专业人员队伍。

其次,应当强化司法系统主动执法责任。资本市场随时都在发生侵权违法案件,但目前在很多情况下司法力量尚不能主动出击。笔者希望,司法系统能够像对待社会治安一样看护资本市场的治安。否则,就会出现小偷在菜市场偷一棵白菜被拘留,而有人在资本市场“偷钱”却可以逍遥法外的怪相。应当采取措施,使证监会的作用和公检法的作用更加协调起来。

第三,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市公司、证券机构、个人投资者、律师、会计师、新闻媒体和交易所、证监会,不论是谁,都要违法必究,不能法外开恩。有的行为可能属于轻微违法或者处于违法的临界点,也要努力做到舆论上“清晰可辨”。要不断积累案例,引导各方面依法行事。

第四,要把依法治理资本市场、依法发展资本市场纳入国家大盘子,作为国家战略,否则,中国股市难以打造成晴雨表。

中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中国资本市场,也必然承担着相应的使命,不能简单地就市场论市场,以为资本市场就是买卖金融产品、买卖双方有了纠纷需要调解等等。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资本市场都有份。成功的资本市场必然是让社会公众称道、令社会公众尊重的市场。

在法治“红线”和“定盘星”的作用下,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与稳定关系、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就有了最大公约数。在此基础上,价格博弈就会相对真实和相对稳定,市场该牛还是该熊,就可以放心由他去了。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