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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6个月内正式推出沪港通业务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4月10日15:21分类:市场动态

新华社记者桑彤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上交所4月10日下午发布公告称,今天中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交所与香港交易所、中国结算共同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联合公告》,与有关各方进一步协商,尽快达成交易和结算等合作协议,并完成规则、业务、技术等相关准备工作,在6个月内正式推出沪港通业务。

今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明确表示,“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

今天中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

上交所指出,这是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目标的一项重大创新,对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的发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都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沪港通开通后,内地和香港市场投资者将可以委托本地证券公司(经纪商),经由上交所和联交所提供的订单路由服务,买卖对方交易所上市的特定股票。两地结算机构采取直接连接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分别作为两地投资者购买股票的名义持有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这一创新机制将有利于引入国际投资者投资上海市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场投资者结构,吸引更多国际资金,为上海市场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将提高内地投资者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的便利性。

上交所将根据《联合公告》,与有关各方进一步协商,尽快达成交易和结算等合作协议,并完成规则、业务、技术等相关准备工作,在6个月内正式推出沪港通业务。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