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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募投限制有利于“好钢用在刀刃上”

证券日报2014年03月24日08:15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于下一轮新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政策调整中,强调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具有比较强的现实意义,让公司能在此前的募投束缚中稍有‘松绑’,把有限的募集资金‘用在刀刃上’。”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一位高级经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于下一轮新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有业内人士表示,IPO募资与发行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进行挂钩,使得IPO变成了一个“项目集资”而不是公司上市,这显然有违市场化原则。

上述高级经理表示,对于公司而言,募投项目属于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规划,但是所募集的资金实际上是投资者对于公司认可程度以及投资信心的体现,当市场行情不景气的时候,公司估值下移,对于投资者吸引力下降,募集资金本身就有难度,就更难以和募投项目挂钩了,所以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此外,也有投行人士表示,“适当放宽”并不是“放开”,比如证监会要求补充流动资金应说明合理性,但是补充流动资金本身就是一项理由,要说明其合理性有点“自相矛盾”的意味。

针对老股转让,证监会也做了进一步的约束。张晓军强调,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在首轮新股发行过程中,奥赛康因老股转让份额达31亿元,远超新股发行而暂缓发行,有关老股转让所导致的利益输送、市场不平衡等问题曾一度引发市场的强烈关注。

北京大学金融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老股减持,可以增加市场流通股份,达到上市要求。但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发生老股东疯狂套现的情况。

“IPO重启后,出现了奥赛康等几家公司的暂缓发行,正是资本市场复杂性的直接体现,奥赛康则更出现了新股发行筹资与老股东老股发售金额相差悬殊的情况。本次对于老股转让数量的进一步约束,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强化老股东疯狂套现以及潜在寻租问题监管的决心。”招商证券一位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实际上,这些现象表面上看是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性偏差,实质上则是市场参与主体在运行时是否归位尽责的问题。”

该分析师表示,对发行过程中定价的风险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路演询价过程和投资者报价过程行为的监管,强化约束机制,只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才能使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