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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可为股市改革先锋

中国证券报2014年01月22日10:02分类:B股

核心提示:B股完全国际化后,其走向很大程度上代表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认可度;如果B股的改革成功,可以为A股的改革开放积累经验,未来A股可以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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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4年之后,股市依然延续去年的低迷态势。截至1月20日,沪市已累计下跌5.86%。当然,创业板在去年牛市的基础上仍上涨5.21%。流通市值为12.98万亿的沪市今年日均成交561亿,大约相当于同期深市的63%,而深市的流通市值仅为沪市的48%。事实上,沪市成交额仅相当于中小板、创业板合计成交的84%。

遏制新股过度炒作

为尽快改善目前不完善的市场结构,笔者建议,应尽快建立并实施转板机制。如以市值计,深市市值前十大公司中有3家中小板,其中第三大公司海康威视市值为839亿,列两市非金融股第12位;深市市值前30位的公司中,有5家创业板、7家中小板企业,这些公司应按照一定规则实行转板。其次,尽快建立创业板指数期货。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已经取得成功,扩大试点时机比较成熟。三是个股期权交易制度率先在中小板、创业板试点,可以考虑先在其流通市值前50位大公司进行。另外,作为临时性措施,应考虑暂停A50指数成份股的融券交易、降低其融资利率等。

对于新股发行过程中所应解决的问题,各方面议论较多,主要集中在“三高”问题、奥赛康老股东过度套现所引出的IPO目的问题、思美传媒等剔除96%申报从而价低者中签问题等。笔者认为,实际上还存在一个根本性问题,即为什么在媒体对之前发行的20家新股存在质疑的情况下,新股发行还能如此火爆、高价发行缓发三周是否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从表面上看,争论的焦点是新股市场化,但核心是利益是否均衡问题。

笔者认为,在此过渡期内,可能还需针对IPO过程中的不同问题进行分解,然后对症下药。首先是主承销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可以分析中签大户,尤其是中签大户的网下申购时间,如果是最后一小时申购就很可疑;二是对所有申购价格及申购量双排序前20位的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公募基金进行监管问讯,不仅可以查阅其定价分析报告,也可检查其决策流程,其依据就是基金经理使用的是投资者资金,其他性质的资金则实行买者自负;三是修改目前的申购办法,提高网下申购门槛、抑制投机资金参与度。最后,也是关键的一点,即在交易制度上抑制新股炒作。其具体做法有两种,一是进一步优化上市首日的涨跌停板制度。笔者始终不理解,既然目前的发行价已经是市场定价,为什么不与老股实行同样的交易制度,笔者近年一直建议取消涨跌停板。二是不仅应从价格上,更应从换手率来决定临时停牌制度,如换手率达到30%即停牌半小时、达到50%即停牌一小时等。纽威股份首日大涨且换手率高达67.56%,但次日跌停表明,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的非理性炒作是关键。笔者认为,只有新股过度炒作的问题得到解决,注册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改革B股为A股探路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日前发表一篇有关B股改革的报告,笔者对其中大部分观点基本赞同,但有一点存在异议,即有关“B股应如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大小非股东,通过补偿A股股东来获得流通权”的观点。笔者认为,让境外投资者同意让渡其权益,可能会导致很多国际诉讼。鉴于目前股市的形势,B股可能反而存在两方面的改革试点优势:一是B股已经多年被边缘化、市场关注度较低;二是总规模较小。因此,即便试点失败,其影响也不会很大。

至于如何进行改革,其关键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对内开放,B股投资者目前仅禁止国内的机构投资者投资,因此不妨先对所有国际国内的投资者开放;其次,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再考虑第二个开放,即成立一个特殊的QFII,国际的B股投资者购买QFII,该QFII可以进入A股市场;国内投资者在履行相关股东会审批流程后直接转为A股。当然,在B转A之前,可以间隔3个月时间以提示风险。笔者认为,如果国际投资者已经长时间地投资B股,则充分表明其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因此也有权利享受相关红利。

笔者的用意并不完全为解决B股问题,而是视其为A股开放的探路者:B股完全国际化后,其走向很大程度上代表投资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认可度;如果B股的改革成功,可以为A股的改革开放积累经验,未来A股可以少走弯路。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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