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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应持牌经营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13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陈莹莹

银监会日前印发的《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风险,中小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披露,将金融许可证、工作人员、营业时间、投诉渠道、收费标准等信息在网点予以公示,不得业务外包,应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展业。

《通知》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在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应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取消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单次申请数量限制、取消高管任职审批、筹建开业一次审核等方式简政放权,将普惠金融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为确保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合法性、严谨性,其作为面向社会公众的银行网点应当持牌经营。

《通知》在统筹研究此前中小商业银行支行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对中小商业银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牌照范围、业务模式、风险管理、退出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中小商业银行明确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经营和特色化发展,有利于中小商业银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规范化管理和运营。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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