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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破获首起期货对敲诈骗案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12日02:22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王朱莹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破获首起巨额诈骗案件,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以操纵期货市场价格的手法实施诈骗。在2013年1月至3月期间,该团伙用“对敲”手法转移资金,非法获利550余万元,致使被害人损失720余万元。

今年4月12日,受害人陈某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举报称,其将名下390万元期货账户交由通过互联网搭识的职业炒家“陈某某”操作,以此获取每日千分之一的固定收益。但是,因该炒家通过期货合约对敲交易转移资金,最终造成陈某期货账户高达390万余元的巨额亏损。

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查实,2013年1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陈某、丁某某、张某某为获取不法收益,冒充他人身份以提供配资保证金、高额融资利息为诱饵骗得他人期货账户操作权;同时冒充他人身份开设期货账户作为获利账户,通过“对敲”的期货交易方式将骗得他人的期货账户内资金转移至胡某某等人控制的期货账户以此骗得他人资金。截至案发,以对敲方式转移资金造成被害人损失7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550余万元。

上海期货交易所监查部总监饶伟向记者介绍,“对敲”交易指的是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期货市场客观上存在不活跃的期货合约,实行T+0交易机制和保证金的杠杆交易,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在掌握受害人账户密码的情况下,可在较短时间、使用较少资金完成整个犯罪行为,非法获利。

大连商品交易所监察部总监助理汪红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商所新监察系统能够有效发现对敲等违规交易行为。一般情况下,交易所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后,会迅即与涉案期货公司及客户进行交易确认,确认系涉嫌通过对敲转移资金的行为即会第一时间向证监会报告,并敦促期货公司和客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汪红梅建议,“客户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账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定期更换密码、密码设定不要过于简单。另外,投资者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风险,切勿将账户委托给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或所谓'投资理财专家’操作。如投资者发现自己的账户被他人对敲,应及时向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尽快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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