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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机械赢得与东茂矿业一审诉讼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06日02:24分类:新华社报刊

因前期与连云港东茂矿业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海源机械在今年4月向连云港中院提起诉讼。公司5日晚公告称赢得该案一审诉讼,被告东茂矿业需向公司赔偿480万元。

公告显示,2010年3月14日,公司与东茂矿业协商签订的《工矿产品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12台HF1280型号的全自动液压墙体砖压砖机,货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496万元,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向东茂矿业交付相关设备并经被告验收合格,东茂矿业尚欠原告货款480万元人民币拒不支付,已经构成违约。

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东茂矿业给付海源机械人民币480万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50441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表示,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按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东茂矿业”期末余额480万元按50%计提减值准备240万元,预计2013年末将依据该判决结果转回已计提的240万元减值准备,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傅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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