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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力公司有望率先开展优先股试点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02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王小川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11月30日发布。《意见》指出,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

优先股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业内预计率先试点公司将集中在银行、电力、交运为主的大盘蓝筹公司上,对国有企业的综合改革将产生重大影响。

促使国企经营更市场化

分析人士认为,通过发行优先股,将强化国有股权的分红权,为国企注入较强的财务硬约束。庞大的国有优先股基数预示着每年将从国企分到巨额股息,促使国企经营更市场化、商业化。同时有利于股权多元化,真正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

从境外经验来看,发行优先股一般也是稳定的大型企业,而高成长的公司则较少发行优先股。中信证券研究显示,从境外情况看,银行、电力、交运、煤炭、建筑等行业大盘蓝筹公司率先推进优先股发行的可能性最大。而上述行业排名靠前的A股上市公司多数为大型国有企业。

上述行业中部分企业或因其关系社会民生、国家安全,战略地位突出,或因其处于垄断和半垄断经营,其经营大多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或受其重大影响。对于这些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融资,既有利于吸收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由于不必担心弱化对企业的控制权,国有资本在项目中可以由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可放大融资杠杆的作用。

稳定的分红吸引投资者

尽管优先股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经营且不能退股,但稳定的分红还是能够吸引不少投资者的青睐。

目前,市场对国有企业率先试点优先股的预期强烈。业内人士指出,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其往年股息率应该保证至少在2%的水平之上。如果往年股息率较低或者无分红,这类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恐怕难以吸引投资者。

有专家表示,银行业公司有望率先试点优先股。仅从2012年股息支付情况看,“工农中建”四大行的股息率均在5%以上,而市盈率仅5倍左右。推出优先股将直接补充一级资本,缓解再融资冲击。分析师认为,我国上市银行一级资本缺口巨大,引入优先股制度将减轻二级市场再融资压力,有利于银行股估值提升。

目前来看,最有动力发行优先股的为资本金需求旺盛的商业银行。根据《意见》,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此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表示,在研究优先股方案。该消息也一度引发银行股的集体飙升。

在建筑类蓝筹股中,中国建筑、中国交建、中国水电等公司股价已接近每股净资产。截至三季度末,几大建筑蓝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在75%以上。由于建筑类公司普遍采用BT或BOT模式经营,对资金需求十分迫切。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改善企业的杠杆率情况。

此外,目前大型电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在70%-80%,过高的负债率限制了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能力。同时,多数电力公司的市盈率维持在6-10倍,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解决融资难题,提高盈利能力。

   申银万国研究认为,在股价被低估时发行普通股融资,可能有损于原有股东,而发行优先股则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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