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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发布 IPO将重启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1月30日17:16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重要步骤意见突出以信心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审核力度,提高新股发行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全过程的监督。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证监会11月30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重要步骤意见突出以信心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审核力度,提高新股发行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全过程的监督。

邓舸表示,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工作程序,预计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2012年11月16日至今,新股发行已暂停一年。

◆暂停背景:

此次IPO暂停,虽然监管层一直没有明确表态,但事实上IPO确实是处于暂停状况。这一次IPO暂停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其中一个原因,是从2009年8月开始,A、B股一路下跌,连续3年成为主要经济体表现最差市场,而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欧美国家股市反而率先走出低迷,股指连创新高;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监管层开展了号称史上最严的IPO公司财务大检查,以挤干拟上市公司财务上的“水分”。

2012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介机构在开展2012年年度财务资料补充和信息披露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现行各项执业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对首发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并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答复》,称如果确实出现在3月31日前无法提交自查报告的情况,根据证监会审核流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可提出中止审查申请,待其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审核后,证监会仍将对该部分企业按比例组织抽查。

2013年4月,首批30家抽查企业产生;6月,再次产生10家抽查企业。

◆市场影响:

A股市场IPO暂停后,指数在创出所谓的1949点的“解放底”后,开始为时两个月的反弹,以美丽中国概念和城镇化建设概念为首的相关个股领涨两市。今年春节过后,由于对IPO重启的担忧及国外热钱回流的影响使指数再度调整。随着第两轮IPO自查的进行,指数在5月出现小幅反弹,但由于经济数据的不理想以及IPO重启时间窗口的临近,指数近日出现快速下跌,一举击穿年线及半年线支撑。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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