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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程序应加快修改更新

证券日报2013年11月21日09:24分类:新股

核心提示:“金字塔型架构的资本市场将有效推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扩容将率先支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

目前300多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还未形成规模效应,未来时机成熟后,创业板将扩容十倍以上

■本报记者 丁 鑫 

“金字塔型架构的资本市场将有效推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扩容将率先支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董登新表示,资本市场包括融资和投资平台,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最重要的就是依托金字塔型资本市场这个大平台来发展。

他认为,金字塔型资本市场的顶端就是场内市场,底座是各个地区的地方柜台,中间部分包括了新三板、创业板。与之配套的是来自民间的VC/PE等,这些都是资本市场应该给予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配套投融资渠道。

董登新指出,从股权融资角度看,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进行融资,但是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有一定难度。而新三板以及区域性地方柜台的扩容将率先支撑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股权融资,这样将使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获得更好的融资机会。

与此同时,董登新建议,在注册制没有实施的情况下,创业板应率先进行改革,目前创业板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在于IPO的设计理念、审批环节等都是比照主板的程序来制定的,并且与主板的程序十分雷同,但是由于大量排队企业的聚集而出现了“优中选优”的现象,这使创业板原本的低门槛被人为提高。

此外,他还指出,在创业板的IPO标准和规则方面,财务指标设立过高、过严致使创业型、创新型的公司没有资格进行IPO,所以这就需要对创业板的IPO程序进行修改和更新。

董登新预计,以目前创业板300多家的上市公司数量来看,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未来时机成熟后,创业板将达到十倍以上的扩容。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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