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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主承销队伍扩容

上海证券报2013年11月20日04:12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王媛 ○编辑 孙忠

债市坚持在规范中发展。记者近日获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已于18日启动建立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分层机制相关工作,将试点开展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类)参与B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

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性银行参与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工作,在分享债市发展的同时,同时也将更好地为地方企业服务,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这也是协会落实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银行间市场业务体系的最新重要举措。

十一家地方性银行有望入围

根据现有协会主承销商分层机制,主承销商分为A类和B类。现有32家主承销商均为A类,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而即将开展的B类主承销商评价工作完成后,符合条件的B类主承销商可在限定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据记者统计,按照协会公布的28家承销商名单中,包括天津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杭州银行、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盛京银行、宁波银行、大连银行、广州农商行、佛山顺德农商行等11家银行有资格参评B类承销商。

在本月25日之前,上述地方性银行可递交材料进行参评。按照协会要求,参评机构近三年内不得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因违法违规给市场造成严重后果。

某银行投行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地方性银行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业务,对银行而言可提高承销收入,分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这块“蛋糕”。

协会最新数据显示,近年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飞速发展,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量已近11万亿,存量规模超过5.3万亿。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大势所趋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而事实上,伴随着近年来债市发展,主承销商队伍的扩容并不是第一次,无论是2012年引入券商类机构加入主承,还是此次地方性银行的参与,其目的都是更好地为企业发债服务,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扩容的背景是,今年来随着债市的发展,债务融资工具新增发行主体逐步向地方性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转移,评级重心也在下移,而相比全国性商业银行作为主承,地方商业银行对地方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加了解,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协会相关人士指出,这一举措进一步丰富了主承销商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机构优势,推动地方性银行为所在地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丰富当地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而“新军”的加入,也将改变目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格局。某全国性商业银行投行人士表示,地方性银行对地方企业知根知底,无疑将加剧目前主承销市场的竞争。

记者获悉,未来主承销商队伍扩容有望进一步扩容,同时,协会也启动了银行和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市场评价,通过评价选择更多优质金融机构参与承销业务,逐步建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分层机制,继续丰富承销队伍结构。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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