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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增十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部分商贸零售家电企业有望试水

中国证券报2013年09月28日03:23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陈莹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27日就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全面放开试点的条件尚不成熟,等到未来时机成熟时再进一步扩大范围。据介绍,此次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

此外,根据CEPA相关安排,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扩大试点工作把握“一地一家”的原则,将可新增12家试点机构。业内人士指出,通过降低出资人的门槛,将增加对于民间资本的吸引力。有报道称,规模较大的、符合发起设立条件的商贸零售及家电企业有望参与。

试点范围或进一步扩大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在差异化经营和竞争力培育方面有待继续深入探索,全面放开试点的条件尚不成熟,试点先扩大至部分城市,以进一步积累总结经验,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时机成熟再进一步扩大范围。

银监会方面称,正根据试点实践中反映的问题修改完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颁布实施后,启动扩大试点审批工作。

该负责人还表示,选择上述10个城市,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兼顾东中西部地区以及不同层级的城市,使试点城市覆盖面更加平衡,试点更加深入。二是向经济金融环境较好、有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良好基础和强烈愿望的城市倾斜。上述城市的经济金融发展状况较好,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性高,且已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论证。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经营消费金融业务时,“形成规模”是很重要的一点,但要求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来进行大规模信用风险甄别技术来处理,而目前我国的业务量还不够。他称,“希望通过把市场进一步放开后,让消费金融公司的规模处理优势显现出来。希望一些管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比较强的公司分享更多经验,共同把中国消费金融的蛋糕做大。”

零售家电民企或试水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需求,改善消费金融服务,促进消费升级,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途径,对于稳增长和调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银监会此前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增加主要出资人类型。为鼓励更多具有消费金融优势资源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消费金融领域,修改了主要出资人条款,允许具备一定实力(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按照银监会公布的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角度看,包括苏宁云商、格力电器、美的集团等零售及家电巨头最为符合发起设立条件。

平安证券人士预计,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将重点支持10万元左右的个人消费信贷需求。通过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吸收母公司的存款,可以有效加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规模,增加其可用资金数量,有助于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做大规模。通过允许消费金融公司跨地域经营,可以更加有效地通过消费金融公司与连锁经营的商贸零售公司之间的整合,扩大消费金融的覆盖领域,带动零售消费和消费信贷的协同发展。

长城证券分析师黄飚认为,要大规模启动国内消费市场,除了加大银行等机构的信贷支持以外,还需要消费金融公司等更多专业化金融机构的支持。针对不同居民的不同金融消费需求,专业性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服务,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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