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二部职能
上市公司监管二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监管意见;督促和指导证券交易所、派出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协助有关部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行为;协调有关机构处理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等重大风险。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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