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加快违规纪律处理程序 即时生效
9月14日消息,据香港信报报道,港交所(388)进行纪律行动的时间冗长,被批评变相“放生”违规上市公司。上市委员会经过检讨,决定加快程序,包括被查上市公司负责人不得无理申请延期,以及赋予纪律委员会主席更大权力。
纪律行动的新程序由9月13日起生效。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表示,“这次提高纪律委员会主席处理个案的权力,加快纪律程序,确保在公平对待制裁行动当事人的同时,可以适时及有效率地得出监管行动的结论。”他又指出,新程序减少过程中所需提交书面陈词的数量,令聆讯早日进行。
日后纪律行动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新的纪律程序及纪律委员会主席所订立的所有期限,延期申请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获批。纪律聆讯将不再限于周二举行,会安排于最方便和适当的时间、地点进行,主席是聆讯日期的唯一决策人,当事人必须安排时间出席。
参考最近的纪律行动,距离违规时间动辄几年,例如停牌中的澳优乳业(1717)于2010年没有适时发出盈利预警,至今年5月港交所才公开谴责。
此外,港交所昨天刊发有关执行《上市规则》新声明,重申执行《上市规则》的方针、评估合适监管行动的准则,以及多项提示,说明港交所对上市公司履行合规事宜的期望。
[责任编辑:邹晨洁]